(新加坡9日訊)女準律師申請執業時,主動承認當年考試抄襲學長文章以及被發現後試圖撒謊掩飾的行為,大法官認為這反映申請人願意正視和檢討自己所犯下的錯誤,為此在將她的申請延期5個月後,批准她正式執業。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律系畢業生王佩琪(譯音)去年5月向法庭申請律師執業資格,但因考試抄襲以及向校方撒謊,總檢察署與新加坡法律教育學院當時建議將她的申請延期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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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她再次提出申請,這次總檢察署、律師公會與法律教育學院都不反對她的申請,大法官梅達順也認為她具備當律師的資格,在2月27日批准她執業。
根據大法官在昨天發出的書面判詞,2020年4月28日,當時還是在籍法律系學生的王佩琪在參加一場開卷考試時,抄襲學長所撰寫的文章內容。
校方發現包括王佩琪在內的幾名學生答案異常相同後展開調查,王佩琪當時向校方解釋,她應考時不小心打開和提交錯誤的文件,才會出現誤把學長文章內容提交為答案的情況,但其實這並非事實。校方並不知道王佩琪撒謊,但還是決定針對那道抄襲答案的答卷給王佩琪打零分。
王佩琪後來順利畢業,並且在去年5月申請律師執業資格。她在提呈給法庭的申請書中承認,她當年考試時抄襲別人文章,以及被逮著後試圖撒謊掩飾。王佩琪也通知國大關於自己當年撒謊一事。法庭接受總檢察署與法律教育學院的建議,將王佩琪的申請延期5個月,讓王佩琪在這段期間檢討自己的行為。
在大法官看來,王佩琪如今的行為反映她已從過去的錯誤中學習,儘管沒人知道她當年其實對校方撒謊,但她主動向校方和法庭公開此事,大法官認為王佩琪的勇氣與坦率值得被肯定,也顯示她真心願意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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