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4日讯)44岁清真寺财政涉嫌盗用1万2000令吉公款,今日被控上法庭,被告不认罪,获准由以5000令吉、一名本地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每个月必须到反贪会分局报到一次。
被告沙哈鲁拉是一名运送棕油果的罗里司机,居住在居銮。他今日由反贪会官员带往法庭面控,没有家人陪同,面对媒体镜头时也没有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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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沙哈鲁拉是甘榜斯里吗什一座清真寺的财政,他于2022年11月12日晚上9时16分至17分之间,在伊斯兰银行居銮分行,盗用属于清真寺的1万2000令吉。
被告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03(滥用资金)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6个月至5年,以及鞭笞和罚款。
被告沙哈鲁拉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但他不认罪。
主控官诺扎希妲要求法庭批准被告保释的条件,为保释金1万令吉、一名本地担保人,以及每个月到反贪会居銮分局报到一次。
不过,被告的代表律师巴拉蒂在庭上指出,被告是一家私人企业的罗里司机,薪资取决于被告运送的棕油果多寡。
她说,被告每月平均收入为1500令吉,妻子则是一名学校教师,两人育有3名尚在求学的孩子,年龄介于4岁至13岁。
她表示,被告一家住在居銮,可以到反贪会居銮分会报到,没有理由逃跑,而且被告承诺会配合出席每一次的法庭审讯,因此要求把保释金降至被告可负担的5000令吉。
承审法官拿督阿末卡玛阿里芬在考量双方陈词后指出,法庭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现金、一名本地担保人,以及每个月必须到反贪会居銮分局报到一次的条件,保外候审。
他说,被告可选择一个月当中的一天工作休假日,到反贪会居銮分局报到。
法官将案件定于4月8日过堂,以待控方提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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