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讯)两度非法入境新加坡,37岁印尼男子在被遣送回国后,第三次“故技重施”,花600万印尼盾(约1800令吉)乘坐舢板,中途跳下游到新加坡,结果落网被判监禁4个月和5下鞭刑。
《8视界新闻网》报道,37岁的印尼籍男子尤索夫昨天(29日)承认一项无有效通行证入境新加坡抵触《移民法令》的罪名,另一项非法入境罪名在法官判刑时也被纳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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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被告曾因非法入境新加坡和其他关卡相关罪行被判坐牢10个星期、4下鞭刑和罚款1000新元(约3500令吉)。服刑期满后,他于2022年1月搭渡轮被遣送回印尼峇淡岛。
不过,在峇淡岛时,尽管知道不可以在没有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入境新加坡,被告仍决定在去年12月非法入境新加坡找工作。
他支付船夫600万印尼盾后坐舢板,并在前往新加坡的途中跳海,游泳到樟宜岸边。
这是被告第三次非法入境新加坡,最早一次发生于2016年12月。法官把他形容为一名顽固不化的罪犯。
除被告外,另有两名印尼男子拉哈芝(31岁)和茨曼(25岁),昨天也因非法入境新加坡被判坐牢和鞭刑。
三人均没有代表律师,他们请求法官从宽处理,缩短刑期,但都没解释为什么非法入境新加坡。
没持有效通行证入境新加坡可被判处监禁最长6个月和鞭刑3下。如果罪犯无法被鞭刑,则可被判罚款高达6000新元(约2万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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