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供應商”電郵指示匯款另一戶頭,主管遇詐,公司損失逾46萬餘。這看來是另一類詐騙手法,但主管不疑有詐而導致公司損失,誰該負責?
柔佛州總警長古瑪披露,截至今年1月份至2月17日,共發生719宗欺騙案,同比2023年同時期的453宗,增加了266宗或59%,損失高達3388萬2390令吉74仙,同比2023年同時期的1774萬7881令吉92仙,增加了1613萬4508令吉82仙或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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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柔佛及獅城幾乎每時每刻都在發生詐騙案。昔日,我們說掠奪匪就在你左右,現在則是詐騙事件已融入人們的生活中。
我們普遍的觀念是受騙者,多為無知的老百姓,事實不然,現在許多在職、退休專業人士、公務員、銀行高管、商人,統統成了詐騙受害對象,而數額高達幾百萬、幾十萬…,好像國人都很富有,有詐不完的真金白銀。
另一方面,以前詐騙份子,除了國外集團或本地某一族為大多數,但現在也有友族詐騙份子,被騙者也非單一族群,其中更不乏退休公務員與商人,且數額都令國人有許多聯想。
我國警方、金融機構時時苦口婆心的勸導老百姓,當局不會通過電話、電郵通知任何人犯法或索取有關銀行戶頭資料事宜。這也就是說,那些通過電話指責洗黑錢、販毒、刑事罪、為了保護存款而必須轉移款項至另一戶等等都是圈套。
現在有線家用電話,除了經商,絕大多數是年長者使用,而他們被詐騙機率相對高。
當下我們接來電,如果對方(很多時候女性)一開口就講馬來話,那肯定是詐騙者錄音電話,應馬上掛斷,現在有許多人看到陌生電話就拒絕聽,這或許是免陷詐騙陷阱的應對之策。
另者,詐騙者打出高回酬投資說詞亦經久不衰,因人人都想快速致富,為貪高酬而被詐,這是本身無知所付代價。試想,什麼生意有回酬20或30%?如果那樣好賺,他們為何不自己幹而讓肥水流外人田呢?
詐騙事件將繼續水長流,也將有更多人被詐及蒙受損失,受騙者不看報紙、輕信網絡訊息,不再三查證才會輕易上當。
我國政府必須以嚴刑峻法對付詐騙成員,而不是輕判了事。警方也應在各領域廣佈線人,在第一時間將涉及者繩之以法。
詐騙氾濫成災,誰是下一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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