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訊)新加坡一個醫療集團的3名前董事,涉嫌向保險公司的前首席執行官和董事行賄,今早被控上當地法庭。
《新明日報》報導,被控的3人包括曾百勝(50歲)、陳錦松(50歲)和辛大偉(44歲),他們都涉嫌向周科林(56歲,音譯)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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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科林是新加坡一家保險公司的前首席執行官,過後在香港的一家保險公司擔任董事。
他去年12月7日已被控一項牴觸防止貪汙法,今早加控4項牴觸防止貪汙法和1項牴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
根據新加坡貪汙調查局文告,曾百勝是富樂醫療集團和富樂醫療有限公司的前董事,也是富樂中國的前主席,他今早面對8項偽造文件的控狀和5項牴觸防止貪汙法令的控狀。
陳錦松曾擔任富樂醫療集團的前董事,今早被控1項偽造文件和4項牴觸防止貪汙法令的罪行。
辛大偉則是富樂醫療企業董事會的前首席和富樂醫療企業的前主席,他今早被控8項偽造文件和5項牴觸防止貪汙法令。
文告指出,2015年到2018年期間,周科林作為保險公司的首席執行官,涉嫌多次向曾百勝收賄34萬8000元(新幣,下同;約123萬4026令吉),以推進富樂醫療集團的生意。
曾百勝也被指和陳錦松與辛大偉共謀行賄。
2019年,周科林作為香港友邦保險的董事,也被指四次向曾百勝收賄32萬元(約113萬4736令吉),推進其公司的生意。曾百勝也涉與辛大偉共謀行賄。
2016年到2019年間,曾百勝涉嫌偽造娛樂費用開銷,向富樂中國和富樂醫療企業報銷44萬零666元(約156萬2624令吉),用來向周科林行賄,但實際上的娛樂費用僅16萬9719元(約60萬1832令吉)。
另外,周科林也被指使用犯罪利益購買有地房產。
根據新加坡法律,貪汙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5年,或罰款10萬元(約35萬4605令吉),或兩者兼施;洗錢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0年,或罰款50萬(約177萬3026令吉)元,或兩者兼施。
周科林、曾百勝和陳錦松的案件將在3月11日過堂,辛大偉的案件則在3月7日進行審前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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