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訊)臺灣靚媽為了陪伴在獅城求學的女兒,向新加坡人力部謊稱在當地公司當公關,每月付1000元(新幣,下同;約3538令吉)“買”工作準證,實際上卻從未在那裡工作,如今身懷六甲還得吃牢飯45天。
《新明日報》報導,來自臺灣的吳佩華(33歲)早前承認一項牴觸僱用外來人力法令的罪名,她目前已有15周身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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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揭露,被告在2020年9月聯繫上一名叫“和尚”的男子(實名為陳泰吉),請他幫忙找門路,讓她能來新加坡陪在這裡唸書的女兒。法庭文件沒有提到女兒的年齡。
“和尚”說,能替她通過一家公司申請工作準證,但每月得付1000元的“中介費”。兩人沒有商量工作的細節,被告也沒有真的要到上述公司工作。
被告理解的是,她以每月1000元的“中介費”,換取工作準證。
2020年10月26日,一名叫梁凱通的男子替被告向新加坡人力部申請工作準證,謊稱被告將到公司當公關,最終成功為被告申請到工作準證。
被告憑藉這張工作準證,成功在新加坡逗留13個月,共付給“和尚”1萬3000元(約4萬5997令吉)的“中介費”。(人名音譯)
稱主動到獅城人力部詢問才被調查
被告在庭上稱,是自己主動到新加坡人力部詢問她的行為是否犯法,結果才被調查。
案情也揭露,被告在新加坡逗留期間,“和尚”曾於2021年9月初要求她到公司,說是要給她介紹老闆,接著給她一疊文件,讓她熟讀公司售賣的產品,那麼若遭獅城人力部人員調查,被告也能對答如流。
不過,被告最終並沒有利用文件內容來矇騙調查人員。
法官表示,看在被告沒有利用得到的公司文件矇騙調查人員,最終判她坐牢45天。
求情:疫情期間回臺機票住宿價格
被告求情時說當時是冠病暴發期,出入境管控都很嚴,回臺機票和隔離住宿也很昂貴,因此沒能回臺灣。
她稱當時查詢了回臺灣的機票和隔離住宿的價格,但都很昂貴,而要買機票時,新加坡人力部表示將對她展開調查。
不過,法官反問被告,若真的有心回臺灣,為何還要繼續繳付1000元的“中介費”?法官指出,被告大可拿用來繳付“中介費”的錢買機票和訂隔離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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