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訊)匯款被凍結,3名中國籍客工入稟法庭,向匯款公司索賠6萬5000多元(新幣,下同;大約22萬9000令吉)。客工受訪稱: “ 我們的錢都是血汗錢, 因此希望通過法律途徑,拿回錢與討回公道!”
《新明日報》之前報道,許多在新加坡工作的中國公民,通過牛車水數家匯款公司匯錢到中國,卻被當地執法部門指匯款過程涉及犯罪行為,導致匯款人或收款人在中國的銀行戶頭被凍結,多人因此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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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至2023年12月15日,新加坡警方共接獲670多起從新加坡匯款到中國後銀行戶頭遭凍結的報案, 其中430起與一家匯款公司有關,涉及金額達1300萬元。
3名苦主譚明食、彭芳芳和齊超去年10月入稟法庭,指涉案匯款公司違反合約條款, 要求賠償34萬7501元人民幣(約6萬5700新元),相等於他們被凍結的款項和其他損失 。
根據《新明日報》取得的索賠狀,其中一名起訴人譚明食2022年9月12日通過一家匯款公司把5萬2000元8角新元匯至中國,但他隨後接到當地警方的通知,稱匯至他妻子在當地銀行賬戶的25萬元人民幣被凍結,理由是懷疑涉及洗錢。
彭芳芳和齊超也分別於2022年6月和2023年1月,將19萬5600元人民幣(約4萬新元)和5萬5000元人民幣(約1萬零576新元)匯入中國銀行賬戶後,大部分款項被指涉及“非法活動”而遭凍結。
他們都得飛回中國接受當地公安問話,公安後來把凍結的款項“充公”,他們才無須再繼續接受調查。3人擔心牽涉上刑事罪名,因此都遵從公安指示。
《新明日報》記者聯繫上齊超(32歲,司機),他指這些錢都是血汗錢,因此希望通過法律途徑, 拿回錢和討回公道。
另外,彭芳芳(30歲,製造業工人)表示:“我來新加坡兩三年,每天辛苦工作賺錢。雖然擔心律師費用,但為了拿回錢,只能使用法律途徑。現在就是走一步看一步,希望早日有好結果。”
損失最多的苦主稱,雖然律師費不便宜,但不可接受被“赤裸裸地欺負”。
譚明食(52歲,建築工)在新加坡10多年,他後來為了解凍銀行戶頭,按照中國公安的指示,退還約2萬6900新元給“騙案受害者”。
“事發後,我不斷與山立溝通,沒想到在我把從中國取得的證據交給有關匯款公司後,他們馬上通過WhatsApp發律師信給我,說我騷擾他們。我覺得這是赤裸裸的欺負。”
後來報案時,警方曾建議他要走法律程序,因此他才找了律師。
“其他兩名受害者聽說我找了律師,就讓我帶他們一起。”
他指知道律師費不便宜,目前已經花了6000元。“這些錢都是我們辛苦賺來的,我相信新加坡的法律,希望可以早日有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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