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訊)新加坡有119人涉嫌從事非法放貸活動,正協助當地警方調查。
《聯合早報》報導,新加坡警察部隊今日發文告說,新加坡刑事偵查局和7大警署從1月15日至19日展開行動,打擊當地非法借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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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正調查119人,他們的年齡介於17歲至72歲。
初步調查顯示,其中11人涉嫌登門騷擾借貸者,35人相信充當跑腿,到提款機協助匯款。
其餘73人則涉嫌為大耳窿開設銀行戶頭,或提供提款卡、密碼和網絡密碼生成器,讓大耳窿非法放貸。
調查還在進行。
根據新加坡放貸人法令,任何人的銀行戶頭或銀行提款卡,一旦被大耳窿用來放貸,即被視為協助非法放貸。
初犯者可被罰款3萬元(新幣,下同;約10萬5925令吉)至30萬元(約105萬9257令吉)不等,坐牢最長4年,並被鞭打最多6下。
涉嫌替大耳窿進行騷擾活動,一旦罪成,初犯者可被罰款5000元(約1萬7654令吉)至5萬元(約17萬6542令吉),監禁最長5年,並被鞭打最多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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