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訊)新加坡公眾申訴在當地商場看見婦女乞討,於是好心給了4元(新幣,下同;約14令吉)讓她買食物,對方卻到消費昂貴的咖啡館喝飲料和吃8.5元(約29令吉)的蛋糕。
《新明日報》報導,乞討婦女解釋自己因為沒有錢吃飯才乞討,並表示去咖啡館消費沒有不對,她沒有欺騙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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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眾在網上申訴,稱自己前天在新加坡家商場遇到一名討錢的婦女。
貼文寫道:“她可憐巴巴的要4元買食物吃,我看她可憐,就給她錢,沒想到她馬上到附近一家消費昂貴的咖啡館買了飲料和8.5元的蛋糕吃。”
這名公眾也說,當時有另外一名女子告訴他,這名婦女也向其他人乞討。
“我知道不能完全怪她,畢竟是我們願意把錢給她的。不過我希望可以提醒他人,不要也被她可憐的樣子騙了。”
《新明日報》記者昨日走訪有關商場,在商場入口的服裝店裡看見婦女。
婦女走出商店稱手機在家充電,因此要求借用記者的手機打電話給朋友。
這名不願透露姓名的66歲婦女隨後承認,去年起便開始在商場乞討,而她之前擔任接待員,不過近幾年已經沒有工作了。
“我因為沒有錢吃午餐,才向路人乞討,希望他們可以給我錢吃飯。不過,我不覺得去咖啡館用餐有什麼不對,我也沒有欺騙任何人。”
她說,本月15日下午向數人乞討後,終於有足夠錢到咖啡館用餐。
“我用餐時,有一名女子一直看著我,後來還罵我說我騙了別人的錢。經過這件事,我已經決定不再乞討了。”
婦稱丈夫有錢但小氣 每天生活費僅10新元
婦女聲稱自己丈夫很有錢,但對她非常小氣,每天給她不到10元(約35令吉)的生活費。
“有時候他不給我任何生活費,我只能向其他人乞討,不然就會餓肚子。我有1兒1女,女兒十分優秀,但與她關係很差,因此也不會提供任何經濟援助。
“我的兒子有自閉症,現在露宿街頭,我丈夫跟女兒不讓他回家,所以我也不清楚他現在到底在哪裡。”
附近店員:沒見過她討錢
附近店員表示見過婦女,但並不知其乞討之事。
咖啡館員工表示,由於每天有許多顧客,因此對婦女沒有印象。
“她從來沒有向我們要過錢。”
麗娥(39歲,豆花店員工)透露,自己之前經常見到這名婦女。
“我從去年就在商場附近見到她,她臉上好像經常有化妝。不過,我沒有見過她討錢,她也沒有來過我們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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