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院生网恋“台军”坠爱情骗局 四处凑钱助情人减轻兵役


(依斯干达公主城3日讯)爱情骗局受害者不仅限于年长人士,18岁女学院生与一名自称在台湾从军的男子陷入网恋,数个月后男子向她索要1万令吉,好让男子不必被派驻到遥远的地方服役,但汇款对象的银行户头持有人,竟是本地巫裔男子。
新山北区警区总部两名华裔警官,受邀到南方大学学院主讲“面具之下:破除霸凌,安全上线”推广讲座,以实际案例和相关法令,向大专生宣导杜绝霸凌及商业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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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北区警区总部商业罪案调查组助理调查官曾小新,在分享上述案例时提到,事后经调查发现,骗子使用的社交媒体头像竟是从谷歌搜来的。
他说,骗子向女学院生声称,必须付钱才能免于被派驻远处服役,首次开口就索要1万令吉,但女学院生表示无法给足1万令吉,对方于是询问她能给多少钱,女学院生说只能给到1000令吉。
“受害者于是向父亲讨要1000令吉,声称是学校办活动需要用到钱,再把钱转入一名本地巫裔男子的银行户头。”
他表示,受害者一开始有疑惑,银行户头持有人怎么会是一名本地巫裔男子的,而且所属银行也是在本地,但骗子声称那是其上司的户头,受害者也相信了。
他说,骗子见受害者首次汇款成功后,再次开口称还需要9000令吉,受害者只好再向5名朋友各借1500令吉,并汇入同一个银行户头。
曾小新指出,受害者事后告诉父亲,自己有一名在台湾从军的男友,父亲才得知女儿受骗,并向警方报案。
他说,持有相关银行户头的巫裔男子,于一个月后遭警方逮捕,男子因充当钱骡,把银行户头借给骗子使用,而被判罚款。
他表示,钱骡案件频频发生,出借一个银行户头给骗子,一般可获得1000至2000令吉的“租金”。
他说,骗子利用别人的银行户头行骗,钱款得手后再途经多达10个银行户头才提款,导致警方难以替受害者追回被骗走的款项。
曾小新也提到,骗子经常使用缺乏监督的脸书广告发布投资诈骗讯息,再把上钩者加入Telegram群组,但他提醒,这类操作的线上投资极有可能是诈骗。
“只有通过大马交易所和银行进行的投资交易,才是合法的。民众可到国家银行官网或热线查询,因为任何投资项目都必须向国家银行注册并受到监管。”

另一方面,新山北区警区总部刑事罪案调查组高级调查官黄治雄,根据现有最新法令指出,如今霸凌不仅限于肢体,言语霸凌也被视为刑事罪。
他举例,其他霸凌形式还包括社交霸凌、威胁、孤立、网络霸凌等,加害者可在相关法令下被提控。
他说,根据刑事法典第147(制造骚乱)条文,一群人若是联合起来伤害民众,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表示,其他法令包括: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第383(勒索)条文、第302(谋杀)条文、第499(诽谤)条文。
他说,霸凌加害者若是以言语霸凌,即以言辞或姿势羞辱一人,可在刑事法典第509(蓄意侮辱他人)条文下被控。
至于网络霸凌,黄治雄指出,霸凌加害者若是利用电子通讯散播违法讯息,可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被控。
讲座出席者包括南方大学学院校长蔡润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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