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訊)新加坡“換妻”強姦案主謀男今早上訴,提呈母親的求情信,母親稱沒錢聘請律師為兒辯護,每晚想起兒子都以淚洗面但不會放棄他,新加坡大法官雖不質疑母親的誠意,但仍駁回上訴。
《聯合早報》報導,轟動一時的換妻案發生於2010年至2018年間,7名被告是年齡介於37歲至53歲的新加坡華族男子,4名受害人的年齡介於41歲至4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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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受害者,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公開所有被告的身份,並以英文字母J至P作為7人的代號。
主謀J男(42歲)因迷暈妻子,再將她交給K男、L男、M男、N男以及O男強姦,早前被判入獄29年和鞭打24下。
被告今早針對刑罰上訴,並提呈母親和妹妹寫的求情信。
被告母親在信中寫道,由於丈夫身體不好,他們是沒有積蓄的年長者,因此無法幫兒子聘請律師辯護,就連早前聘請辯護律師的錢也是女兒出的。
被告母親表示未來的日子裡,他們不知道如何是好,並指兒子知道自己犯了錯,對此感到痛苦和後悔,也擔心他們日後的生活。
被告母親希望可以儘快跟兒子團聚,懇求法官輕判,還說兒子為人孝順,對妻兒非常好,有時不夠錢也絕不向他們討錢。
“有一次我看到他(被告)去買飯,只點了一個菜和蒸蛋,我當時很難過,但他說沒關係,只要可以照顧老婆孩子就好。”
被告母親也希望可以給兒子機會悔過,並稱兒子在2020年入獄至今,她都會定期探訪,每晚想起兒子都會流淚,沒有一日不思念他。
大法官指出,被告所犯下的罪行非常嚴重,雖然不質疑母親的誠意,但也不能因為誠意而輕判,最終駁回他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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