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訊)末期癌症病患要到醫院複診,提前一天預約私人救護車,但救護車卻遲了近一個半小時才抵達,導致錯過去看醫生的預約時間。
這名病患被診斷出患有末期肺癌,其妻子張女士受訪時告訴《新明日報》,丈夫2020年被診斷出患有肺癌,早期靠服藥控制病情,但身體狀況自去年7月起惡化,去年10月至12月期間接連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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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女士透露,丈夫身體已變得很虛弱,不僅長時間臥床,呼吸也很辛苦,得24小時吸氧。
“就算在家裡坐起來,也很難超過10分鐘,更別說是自行搭德士去看醫生了。”
張女士不願公開丈夫的姓名與年齡等資料,她指之前約好了1月2日上午11時40分到國大醫院複診,並提前一天向私人救護車業者預約接送服務。
可是,張女士在約定的時間不見有人上門,連打3通電話也沒人接聽。
“過了大約5分鐘,對方回電稱由於上一趟行程有所延誤,因此會遲到。”
張女士說,來回交涉了幾次後,兩名救護車的工作人員於11時37分才出現在她家門口。
“我打電話到國大醫院嘗試推遲複診時間,但職員告知,醫生當天只工作半天。”
眼看趕不及坐救護車到醫院,張女士與丈夫當天只好留在家中。
她提到兩名救護車工作人員當面跟她道歉,不過她還是覺得,作為救援前線的工作者,救護車業者有責任確保守時。
“畢竟這可是人命關天的大事!”
化療療程受影響
張女士說,幸好醫生在隔天,也就是1月3日有檔期,丈夫只是推遲了一天到醫院複診。
“隔天我預約另一傢俬人業者的救護車,他們還提早5分鐘抵達。”
她還透露,一名親戚曾向遲到救護車所屬的公司詢問,對方提議隔天提供免費接送服務以作補償。
“但我們都怕了,不敢接受。這麼重要的事情耽誤不起啊!”
她還說,丈夫原定2日複診後,3日接受新一輪的化療。不過因為複診延誤,目前還未能安排上化療的時間,每3個星期一次的療程也受到延誤。
沒心思考慮賠償事宜
被問及是否認為救護車業者有責任作出任何賠償時,張女士無奈表示自己目前沒有心思多想這方面的事情。
她說:“現在已經夠多事情要操心的,能延長丈夫的生命是最重要的,我沒去多想賠償的事。”
她指公開這段經歷是為了提醒相關業者,處理涉及病人的工作時務必謹慎,因為這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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