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訊)新加坡一名男子在酒吧和性工作者談妥價碼,帶回家後竟翻臉不認人,不僅強行性侵不給錢,還拿走她身上的錢,甚至恐嚇要殺了她。
《8視界新聞網》報導,34歲的被告阿德里安面對性侵和偷竊等4項罪狀,但他不認罪,經審訊被定罪,法官今天判他入獄9年兩個月,外加打鞭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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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是一名30歲的外籍性工作者。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案件發生在2019年8月24日凌晨,被告和受害者前一晚在當地烏節路一間酒吧攀談認識。
受害者供稱,她是外地來的性工作者,通常入夜後都會到酒吧尋找“對象”,談妥價碼後才交易,並且會在交易前先收費。
被告和受害者談妥價碼後,一起乘搭德士到被告的住家。庭上並未揭露他們談妥的價格。
不肯付錢還拿走受害者的錢
被告把受害者帶進房間後立刻反鎖房門。他不肯付錢,稱友人隔天會把錢交給受害者,接著就要受害者開始為他服務。
受害者出於害怕且為了保命,只好妥協先幫他口交,再和他發生關係,但沒想被告卻“意猶未盡”不肯放她走,臨走前強行要求她再次幫他口交,一度將她推倒在地。
就在受害者以為終於可以離開被告的魔掌後,被告竟以要檢查她是否偷了他的錢財為由,搜她的隨身包,拿走她僅有的96元(新幣,下同;約334令吉),還說是受害者給他錢,而不是他應付費。
期間,他也恐嚇受害者,說會殺了她,甚至要受害者只穿貼身衣物離開。
在受害者的懇求下,被告才將46元(約160令吉)還給她,好讓她搭德士回家。
受害者下樓後在一名公眾的協助下報警。
被告在抗辯時稱受害者和他在酒吧裡“一見鍾情”,受害者自願和他回家發生關係。
他還稱是受害者一進房間就“按耐不住”,不僅和他發生了關係,也主動幫他口交,最後也在他要求再來一次時主動再幫他口交。
至於50元(約174令吉)鈔票,他聲稱那是受害者主動給他,說要分擔酒吧消費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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