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讯)新加坡一名男子在酒吧和性工作者谈妥价码,带回家后竟翻脸不认人,不仅强行性侵不给钱,还拿走她身上的钱,甚至恐吓要杀了她。
《8视界新闻网》报导,34岁的被告阿德里安面对性侵和偷窃等4项罪状,但他不认罪,经审讯被定罪,法官今天判他入狱9年两个月,外加打鞭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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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是一名30岁的外籍性工作者。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案件发生在2019年8月24日凌晨,被告和受害者前一晚在当地乌节路一间酒吧攀谈认识。
受害者供称,她是外地来的性工作者,通常入夜后都会到酒吧寻找“对象”,谈妥价码后才交易,并且会在交易前先收费。
被告和受害者谈妥价码后,一起乘搭德士到被告的住家。庭上并未揭露他们谈妥的价格。
不肯付钱还拿走受害者的钱
被告把受害者带进房间后立刻反锁房门。他不肯付钱,称友人隔天会把钱交给受害者,接着就要受害者开始为他服务。
受害者出于害怕且为了保命,只好妥协先帮他口交,再和他发生关系,但没想被告却“意犹未尽”不肯放她走,临走前强行要求她再次帮他口交,一度将她推倒在地。
就在受害者以为终于可以离开被告的魔掌后,被告竟以要检查她是否偷了他的钱财为由,搜她的随身包,拿走她仅有的96元(新币,下同;约334令吉),还说是受害者给他钱,而不是他应付费。
期间,他也恐吓受害者,说会杀了她,甚至要受害者只穿贴身衣物离开。
在受害者的恳求下,被告才将46元(约160令吉)还给她,好让她搭德士回家。
受害者下楼后在一名公众的协助下报警。
被告在抗辩时称受害者和他在酒吧里“一见钟情”,受害者自愿和他回家发生关系。
他还称是受害者一进房间就“按耐不住”,不仅和他发生了关系,也主动帮他口交,最后也在他要求再来一次时主动再帮他口交。
至于50元(约174令吉)钞票,他声称那是受害者主动给他,说要分担酒吧消费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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