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訊)新加坡一名阿叔試圖打開當地當鋪玻璃櫃臺行竊,落網後被控還押,還以為可能被判死刑而不認罪,不過他今早開審前改變主意,最後被判坐牢7個月。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莫哈末(52歲)面對一項企圖偷竊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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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於去年7月9日早上11時26分,發生在新加坡芽籠25巷的一家當鋪。
庭上揭露,被告當時企圖打開玻璃櫃臺的抽屜,裡頭的各類金首飾價值約1萬5000元(新幣,下同;約5萬2375令吉)。
被告原本不認罪,不過案件今早開審前改變注意,決定承認罪行。
控方指出,被告的前科除了包括毒品相關的罪行外,也有偷竊罪,因此要求法官判他7個月的監禁。
被告求情時說,以為自己要被判死刑,今日才得知控方的刑罰立場,讓他感到很混淆。
他說,若是知道控方提出的刑罰是少過8個月監禁,他早就承認罪行了。
他也說,妻子是印尼人,在他還押期間每個月來探訪他兩次,他計劃在出獄後到印尼去找妻子,因此希望法官能夠網開一面。
控方說,在審前會議時已告知被告,控方要求6個月的監禁刑罰,被告當時已被還押四五個月,很快就會被釋放,但被告仍堅持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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