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3日訊)涉嫌強姦18歲繼女,54歲本地男子於本月21日被控上法庭後否認有罪,法庭隨後允許被告以1萬5000令吉,並由一名擔保人保釋外出候審。
依斯干達公主城警區主任拉末發文告指出,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76(3)(亂倫)條文下被控,被告對指控否認有罪,已獲准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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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條文下被定罪者,將面對不少過8年和不超過30年的監禁,以及不少過10下鞭刑的刑罰。
承審法官也諭令案件將展延至明年1月23日過堂。
據依城警方昨日在手機應用程序上回應媒體詢問時指出,案件最後發生於今年8月份,受害者當時年僅18歲5個月,案發地點在受害者與被告同住,位於浩然山莊的住家。
受害者投報說,指從她12歲開始,在新山和浩然山莊(Horizon Hills)數個地點多次遭繼父強姦。
受害者投報後,被告前往依斯干達公主城警區總部自首後被捕。
拉末在這之前曾透露,嫌犯是一名私人公司的員工,之前並沒有任何的犯罪記錄,被捕後的尿檢結果也對毒品呈陰性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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