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讯)男子担任超过980家公司的挂名董事,却没有履行董事职务,公司被用来洗黑钱,他也逃避不了责任,被判监禁4周,罚款5万7000新元(约20万令吉)。
《8视界新闻网》报道,根据法庭文件,37岁的新加坡籍被告谢勇在2013年成立Tox Technology Pte Ltd,随后将公司改名为DD Corporate Services Pte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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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2019年进行业务转型,开始提供会计和企业服务,包括会计服务、税务服务、提交年度申报表、协助客户在新加坡注册公司,以及开设银行户头。
与客户签署“挂名董事”保障协议
被告大部分的客户来自中国。他在中国网络论坛上打广告后,有多名代理找上他,为他介绍更多中国客户,这些代理包括楼勇、陈贵梓和李莹莹。
2020年到2021年之间,为了满足法律上的要求,被告每次为中国客户在新加坡设立公司,就会将自己注册为公司的董事,客户则会被注册为公司的董事兼股东。
被告也会把自己注册为这些公司的秘书,而这些公司的注册地址都是被告公司的地址。
被告也会和他的客户签一份“挂名董事”保障协议,确保他们不会进行非法活动,而他也不会参与公司的业务。
不过,尽管被告清楚知道自己应该检查清楚,确保客户的公司没有从事非法活动,但除了简单的网络搜索工作之外,被告并没有彻底调查这些公司是否有进行非法活动。
客户一家公司涉洗钱超过700万
2020年2月,楼勇将一名客户萧伟安介绍给被告,表示后者有意在新加坡成立公司。
楼勇过后也告诉被告,萧伟安想要进行“贸易生意”,但是他的生意通常都不在新加坡。
被告知道萧伟安想要在新加坡开设银行户头,以便避免中国外币限制的规定,但他没有向萧伟安了解在新加坡设立银行户头的作用,就同意帮他设立银行户头。
除此之外,他也在没有和萧伟安见过面的情况下,将自己注册为对方公司的董事,也不知道对方在公司的主要职务是什么。
银行户头开设没多久后,就有数笔大额资金被转入这个银行户头,并在不久后被转出去。
2020年10月,一名美国公司的总裁坠入骗局,被骗将88万8261美元(约413万2190令吉)和62万6550美元(约291万4711令吉)转到萧伟安公司的银行户头。这些资金随后被转走。
被告因为没有履行职责,导致萧伟安公司的银行户头被用来进行非法活动。
被告担任董事的另一家公司也在2020年7月间,涉及洗钱89万7699美元(约417万6096令吉)。调查显示,涉案的公司户头在2020年11月被清空,2021年5月27日关闭,而被告也在2021年10月27日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自己被列黑名单还另找帮手
其实,被告在2020年5月就得知自己被新加坡银行列入黑名单,无法为客户开设银行户头。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被列黑名单,但也没有尝试了解原因,而是找人代替他担任客户公司的董事,包括他公司职员的51岁中国籍母亲蓝芳。
2017年移居新加坡后成为永久居民的蓝芳原本在餐馆工作,月入1400新元(约4899令吉)左右。被告要求她担任客户公司的“挂名董事”,每次可获50新元(175令吉)。
蓝芳随后也为被告介绍客户在新加坡开设公司,而这名客户的公司户头也有资金在转入不久之后就转走。
调查显示,截至2021年1月,被告共担任过980家新加坡公司的董事,当时名下还有831家公司。
被告共面对49项控状,总检察署以其中3项提控,会计和企业管理局(ACRA)则以15项提控。
被告最终被判坐牢4个星期,外加罚款5万7000新元。(人名皆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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