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訊)18歲少年在立化中學校園內誤殺學弟罪成,被判坐牢16年,法官揭露被告父母事發後致函向死者父母道歉,後者回信表示原諒被告。
這起轟動新加坡的校園命案發生在2021年7月19日,控狀指被告在當天早上11時16分至11時44分,在文禮道立化中學的廁所內殺害一名13歲男生。受害者韓喆凱是立化中學學生,兩人並不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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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報》報道,被告目前18歲,案件昨天在高庭過堂。由於被告涉嫌犯案時僅16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公開他的身份。
根據案情,被告在案發當天帶著一把長50公分的斧頭和一把刀子上學。他將兩把利器藏在黑色的羽毛球拍袋,抵達學校後把袋子藏在校園的廁所。
早上11時15分左右,被告趁下課時間回到廁所。死者出現後,被告用斧頭殺死他。
落網後,被告被診斷在案發時患有中等程度的嚴重抑鬱症,其病情成為本案下判時的關鍵考量因素,以及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控方籲法官判被告坐牢12年至16年,辯方則要求判被告坐牢5年即可。
案件昨天早上過堂後,休庭3小時,法官經過斟酌,判被告監禁16年。
庭上揭露,被告的雙親在案發後不久,曾寫了一封道歉信給韓喆凱的父母。高庭法官符曉平下判時透露,韓喆凱的雙親回信表示已經原諒被告,並形容韓喆凱的父母“展現了驚人的堅強與勇氣”。
法官希望韓喆凱的父母與其他親友,能隨著時間逐漸修復心中傷痛。
控方:被告犯案時思路清晰
控方指被告在犯案期間表現出清晰的思路,也仍有自制能力,若判被告監禁5年,加上假釋,明年就可出獄。
在新加坡,誤殺罪可被判處最長20年的監禁,外加罰款或鞭刑。控方並沒要求罰款或鞭刑。
控方指出,要求12至16年的監禁已有把被告患有嚴重抑鬱症納入考量。
控方庭上陳詞時也說,受害者踏進廁所時,只是為了小解,他萬萬沒想到自己再也無法活著走不出。
律師:刑罰過重 被告將上訴
根據精神評估報告,若非因案發時患有抑鬱症、影響邏輯判斷能力,被告不會決定執行殺人計劃。
辯方律師蘇呢爾為被告求情時說,懲罰不應是本案判刑重點,而是如何讓被告得到救贖。律師也呼籲當局給予學校更多資源,關注學生的心理健康。
蘇呢爾在休庭後告訴媒體,他覺得這次的判決過重,被告已決定針對刑罰提出上訴。
家族有精神病史 曾4度嘗試輕生
被告家族有精神病史,自己曾4度嘗試輕生,被告的雙親特地去修讀有關青少年身心發展的文憑課程,並決定換工。
求情內容揭露,被告家族中有5名成員有精神疾病的病史,包括有親戚跳樓自盡和有自殺念頭。
被告本身則在2019年開始萌生輕生念頭,曾4次企圖自盡。他在2019年2月就曾在社交媒體平臺上發文透露想自我了結,有同學看見後通知校方和他的家人。
被告的父母也向法庭提呈一份法定聲明,承諾會好好照顧兒子,確保他的抑鬱症不會復發。
他們為了能更好地陪伴兒子走上康復之路,特地修讀有關青少年心理的文憑課程。兩人也決定轉換職業,改而從事同社工和健康相關的工作。父親還準備在兒子出獄後放棄工作,全心照顧兒子。
法官:患抑鬱症不等於能開殺戒
被告幹案數個月前患嚴重抑鬱症,但法官表示無論病情多嚴重,患抑鬱症不等於能開殺戒,而被告不願接受幫忙,須為本身病情負責。
法官下判時指出,儘管被告患病,他仍有自制能力,以及明白他所做的事情在道德上和法律上都是錯誤的。
除了患有精神疾病,在法官看來,另有兩個主要因素促使被告犯案,這包括校方曾建議被告的家長帶他尋求專業輔導與治療,而被告的家長也很支持這麼做,可是被告不願意透露自己的內心情緒,也不願接受幫忙。
另外,案發至少半年前,被告開始觀看網上的暴力影片,這是促使他決定殺人的第3個因素。
被告知道他不應該觀看這些暴力內容,但他還是持續這麼做,有時一個月一次,有時一週兩次。被告在案發前也寫了兩首有關校園殺人案的詩,法官說,詩的內容讓人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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