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4日訊)“社媒申訴租借民宿不好體驗,主婦被人留言恐嚇”事件,有關民宿老闆聲稱不滿被影射和指責,已在前天發出律師信予該名女事主;接獲律師信的女事主則已接洽律師應對,並且不會撤下貼文。
自稱是事件中民宿老闆的林先生(40歲)今日主動向星洲日報《大柔佛》社區報聲稱,他個人不堪被影射是留言恐嚇女事主的人,以及不滿女事主在取回退款後還在臉書公開指責他,在經過與律師商量後,已於前天向該名女事主發出律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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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聲稱,若女事主還是不撤下相關的臉書貼文,其代表律師還會再發出律師信,過後在下星期入稟法庭提告。
事件女事主羅小姐(30歲)過後回應本報詢問時表示,確實有收到該民宿老闆通過手機應用程序WhatsApp私訊她的律師信,不過,她目前並不打算因此撤下相關的臉書貼文,並且已向律師諮詢。
她指出,她在個人臉書貼文,目的是為了避免其他民眾“踩雷”,不希望再有人遭遇她所遭遇過的類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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