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訊)男子申訴到煮炒攤買辣椒螃蟹和饅頭,5個饅頭原本3新元(約10令吉),豈料被收19.80新元(約69令吉),質問女員工時還被嗆“別的顧客都能接受,也沒有抱怨”。煮炒攤負責人透露,員工是新人,輸入錯誤,如今已經辭職。
事主卓先生(33歲)告訴《新明日報》,他本月9日到義順環路第807座的一個煮炒攤買辣椒螃蟹。“女員工稱一份辣椒螃蟹是38新元(約132令吉),我同意後,也要求另外加兩份白飯和饅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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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雖然菜單上註明最少必須買5個饅頭,但他被女員工告知最少必須買6個。“儘管我感到疑惑,但還是同意買6個。”
豈料,結賬後,卓先生髮現收據一共是58.30新元(約203令吉),其中饅頭就被收費19.80新元,每一個3新元(約10令吉),每一個打包盒則是0.30新元(約1令吉)。
“我沒吃過這麼貴的饅頭,因此決定取消,雖然對方同意退款,但當我詢問為何賬單和菜單的價格不一致時,女員工卻嗆說其他顧客都能接受,沒有任何投訴,稱價格就是如此,但事後會詢問上司。”
卓先生說,事後他才發現,原來女員工沒搞清楚,一份饅頭其實是5個,而且她在下單時錯誤輸入了6份饅頭,才導致收費19.80新元的情況。
記者聯絡上煮炒攤的樓面負責人黃女士(46歲),她受訪時指出,涉事女員工年僅20多歲,原本只打算發警告信,但她因承受太大的壓力,已經主動辭職。
“我們並不瞭解當時的情況,但我們的宗旨是員工一定不能對顧客無禮。這名員工是新來的,所以她不知道我們的系統已經設定好(一份饅頭3新元),才會輸入錯的價格。”
網稱不滿1新元打包費 男子喊冤:原意被扭曲
卓先生也指出,網上有報道稱他不滿之前打包時被多收1新元,因此才會投訴,但其實情況並非如此。
他透露,11月2日他到煮炒攤打包12新元(約42令吉)的炒飯,盒子收費1新元,豈料卻被收取14新元(約49令吉)。他強調,他不可能為了一兩新元將事情鬧大,主要是希望讓民眾瞭解來龍去脈,避免有更多受害者。
事後,有報道稱卓先生因被多收1新元而不滿,要求煮炒攤老闆採取行動,否則就將事情公諸於世,煮炒攤老闆認為卓先生的言行具有威脅性,進而選擇報警。
卓先生說:“我並沒有想要勒索或是威脅來得到好處,信息中也沒有提到要求對方辭職,我的意思被扭曲了。”
煮炒攤:已調派有經驗員工幫忙
卓先生透露,事後聯繫攤位的老闆,希望將那名女員工調到別的地方或是採取行動,主要是因為擔心那帶有許多年長者,若對方一直犯錯,將有更多人遭殃。
煮炒攤負責人黃女士說,目前已經調派有經驗的員工過來幫忙,避免再有類似事件發生。“報道出來後,我們的生意並沒有受影響,也沒有人來做出類似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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