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各主要佳節前後,政府會對指定的食材制定統制價,目的是不希望人民在佳節期間被迫買貴,只是這項措施實施多年以來猶如掩耳盜鈴,效果可謂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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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取決於需求與供應,這是最基本的經濟學理論。然而,國內貿易與消費人事務部(貿消部)在監管物價的環節上卻總是盯著物價,從未採取正確的措施平衡影響物價背後的需求與供應。
過去至今,無論哪個政府監管物價的辦法也離不開上下兩策,上策是透過貿消部針對相關物品進行價格管制,嚴格規定商家不得售賣超越政府訂下該相關物品的頂價。
若政府制定的頂價對商家來說無利可圖,甚至虧本的話,此舉非但無法穩定該物品的價格,而是商家選擇不賣該物品避免虧損,從而使得該物品在市面上顯得更加短缺。
過去幾年肉雞和雞蛋經常出現短缺的現象,就是最好的例子。
上策不奏效,政府就會透過財政部實施下策,即津貼該物品。
這個辦法是硬生生地壓制住物價而已,同樣沒有從最根本的需求與供應層面上予以解決。
長期透過津貼穩定物價,將對國家財政收入帶來巨大壓力,這已是眾所周知了。
我沒當過部長,所以我沒辦法“解密”究竟為何歷來的政府在這個課題上,總是“頭痛醫手,手痛醫腳”。
為何政府不能別老是盯著物價?為何政府不能把注意力和方案,放在怎樣確保物品的供求平衡上?
任何必需品只要是能夠國產的,就盡力支持和鼓勵國民自己生產,還不夠的話就得和鄰近國家簽訂進口協議,不要把所有的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供應的入口必須多幾個。
每逢佳節前後,特定物品的高需求也是能透過以往的歷史資料預估,只要嚴密監控這段期間的需求量,並彈性地提高國內或進口的供應量,就能讓供應可應付需求,從而穩定該物價。
監管物價或許還可以有其他方案,然而,硬生生地統制物價,絕對是不可行的笨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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