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新加坡一名女子承认酒后驾驶,却称酒测不过关是因为胃食道逆流症所致。
《8视界新闻网》报导,28岁的被告莎丽娜对一项酒驾罪名认罪,被罚款2500元(新币,下同;约8622令吉)和禁止驾驶两年后,针对禁驾令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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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加坡法院今日发布的判决书,被告今年7月5日傍晚6时左右,和老板在位于新加坡乌美的办公室,她在6时至7时30分之间喝了1杯酒后,原本打算回家,却接到朋友来电,说自己喝多了,要求被告到当地阿里哇街(Aliwal Street)接她。
被告接了朋友后,在6日凌晨1时15分左右,在当地哥罗福街被警方路障截停。
被告的呼气检测不过关,之后被带到新加坡交警总部进行呼气分析仪测试。
在凌晨2时35分进行的测试显示,被告呼出的气体每100毫升含有46微克酒精,超过法定的35微克。
被告没有委托律师,她求情时称,酒测结果可能受到她的胃食道逆流症影响。
她被告知,若她坚持这一点,质疑酒测结果,她的认罪将不被接受,她于是修改减刑请求,希望法官能将她的“特殊情况”纳入考量,缩短她被禁驾的期限。
她也称自己无意对酒测结果提出异议,只是希望法院对胃食道逆流症“可能导致的影响”给予“同情和理解”。
被告也提交了她多年来患有胃胀和胃食道逆流症症状的医疗文件。
不过,法庭指出,她没有提供证据说明胃食道逆流症会造成的影响,或是会成为罪行的“构成因素”。
根据新加坡的法律,酒驾初犯者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长达12个月、罚款2000元至1万元(约34490令吉)之间,或两者兼施。
此外,除非有特殊理由,否则法庭须判酒驾者禁止驾驶至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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