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4日讯)男子涉嫌破门行窃,闯入餐馆偷走121新元(约423令吉),警方找上门时,他突然发难袭警,脚踢警员下体,今日被控上法庭。
根据控状,涉案男子是31岁的阿敏杰利,他被指在昨日早上10时40分至10时45分之间,在位于芽笼路第530号的馆行窃。
ADVERTISEMENT
控状指出,当时被告进到上述店内,偷走受害者陈俊武的121新元现金。
随后,当警方根据线索,在当天中午1时前往被告位于榜鹅埃奇德尔坪(Edgedale Plains)第120B座4楼的住所时,被告突然发难,用右手打值班警员张金晨的手,并用左手打他的脸,以及用脚踢他的下体。
被告因此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32条文。
案展至本月10日过堂。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