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訊)印尼男子去年被驅逐並禁止再入境新加坡,但他為了再到新加坡找工作,竟用垃圾袋當漂浮物,從馬來西亞非法遊入新加坡。
《8視界新聞網》報道,34歲的莫哈末依查昨日再次被判坐牢15個月和7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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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承認非法入境新加坡,以及在2022年5月已被驅逐出境的情況下,未經許可進入新加坡。
被告曾在2021年8月被控,同年9月被定罪後,被判1年監禁和6下鞭刑。
他在2022年4月出獄後,在2022年5月28日被驅逐出境,禁止再入境新加坡。
根據他被驅逐前接到的書面通知,他必須先獲得書面許可,才可以再進入或居住在新加坡。若他再違法,一旦罪成將被判坐牢1至3年。
然而,被告被遣返印尼不到7個月,又想回到新加坡非法工作。
於是,他從印尼峇淡島乘渡輪到馬來西亞新山的士都蘭拉勿,在那裡逗留了兩個晚上,之後使用黑色垃圾袋作為充氣漂浮裝置,從那裡游泳到新加坡的烏敏島。
他在烏敏島休息約30分鐘後,繼續游泳到樟宜海灘。
被告入境新加坡後非法逗留了10個月左右,直到今年10月23日無法出示證件證明自己合法居留,才被移民與關卡局人員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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