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訊)深夜回校途中下錯地鐵站,女大學生邊在電話中跟男友吵架邊走向巴士站,結果被一名醉酒的客工跟蹤、暴打和鎖喉,並被拖進草叢慘遭強姦。
《聯合早報》報道,現年26歲的印度籍客工卡迪克事後被診斷患有精神疾病,一度獲得無事省釋,但他4年後病情好轉,昨天在高庭承認一項嚴重強姦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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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彭康釗將被告面對的另一項強行擄走女子發生性行為,以及一項挪用他人易通卡的罪行納入考慮後,判被告坐牢16年和打鞭12下。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9年5月4日凌晨1時,地點是賽馬公會道(Turf Club Avenue)附近的叢林。被告當時是一名清潔工。
為了保護受害者,媒體不得報道可能洩露她身份的資料。
根據案情,當時23歲的受害者是在籍大學生,她當天深夜結束活動後,打算搭地鐵回學校宿舍,但卻下錯站到克蘭芝地鐵站,於是打算轉搭巴士。
當時由於與身在國外的男友在電話中發生爭執,她於是離開有7至10人的巴士站,想要獨自步行到下一個巴士站。
兩人在通話中持續爭吵,受害者邊走邊哭,完全沒有留意四周。當時在附近的被告看到她哭泣後,上前搭訕。
受害者謝絕被告的“關心”後,才察覺四周非常陌生,於是轉頭打算走回地鐵站,但被告卻暴力抓住她,要她繼續走。受害者聽不懂,但驚慌下照著被告的指示繼續走了一段路,但很快發現被告一直跟著她,嚇得她趕緊告知男友自己被跟蹤了。
受害者原想過馬路走另一端擺脫被告,但才走到一半,被告就衝上前不斷揮拳打她的臉,她吃痛大喊,在電話另一端的男友只聽到她的喊聲,情急之下立刻致電她的室友,請對方代為報警。
被告把受害者拖進叢林強姦
被告暴打受害者一陣後,用手箍住她的頸項,強行將她拖進附近的叢林強姦了她。幹案時,被告一直用手按住受害者的頸項不放,導致她一度呼吸困難,想掙扎卻換來被告更加暴力的對待,還警告說無需喊,反正也不會有人聽到。
事後,被告還從受害者的揹包裡取出她的水壺,喝了幾口水後將剩下的水倒在她的下半身上。
受害者在被告走進叢林消失後,掙扎找到自己的手機並致電室友,告知自己剛被強姦,警方在接到室友的電話後趕到現場,最終在附近的大路救下渾身傷且不停哭泣的受害者。
受害者傷痕累累 男友都認不出
受害者過後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她遭被告打得鼻青臉腫,全身上下多處瘀腫,男友接到通知後立刻趕回來探望,但他說在醫院看到她時,幾乎認不得她。
警方隔天在事發地點附近逮捕被告,他的DNA與在女子衣物和附近尋獲的男性底褲上檢驗到的DNA吻合。
律師代為求情時稱,被告悔不當初,真心對受害者感到抱歉,但因精神狀況才一再拖延認罪,並非刻意而為,懇請法官判監15年和打鞭12下。控方則要求判監15年至17年,以及打鞭16下至18下。
法官下判時同意控方立場,認為醉酒的被告當時預謀跟蹤受害者,不僅對她施暴,還潑水企圖銷燬證據避開追查,但考慮到他選擇認罪,最終判他坐牢16年和打鞭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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