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訊)30歲新加坡男子等遊輪開到公海後,潛入女乘客客艙偷走她的胸罩和行李。被捕後,他辯稱遊輪已在公海,新加坡司法制度無權追究或審判他,要求撤銷對他的指控,並在被判坐牢4個月後不服提出上訴,但被高庭法官駁回。
《8視界新聞網》報道,根據高庭今天發表的判詞,受害者是一名新加坡永久居民。現年30歲的被告黃國偉(譯音)被控於2021年12月13日傍晚,在一艘巴哈馬註冊的世界夢號遊輪上,從陽臺爬入受害者的客艙行竊,犯下破門行竊和偷竊的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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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的遊輪是在2021年12月12日從新加坡出發,4天3夜的行程在12月15日結束。
案發當天,被告原本試著用自己的房卡打開受害者的客艙,發現無法打開後就從陽臺爬進去,先偷走她的內衣,之後再次返回客艙,將她和友人的行李搬出去放在客艙外。
受害者和友人回到客艙後發現行李不知何故留在房間外,檢查後發現內衣被偷,遊輪回到新加坡後,一名船務人員報警揭發這起事件。
稱新加坡法律管不到公海事宜
被告落網後被控破門行竊和偷竊罪,但他通過律師辯稱,遊輪當時已到公海,新加坡法院無法追究他的法律責任或審理此案,要求控方撤銷罪狀。
他原本在《刑事法典》下被控,控方後來改以《商船法令》(Merchant Shipping Act)作為法律依據進行起訴。
法官當時明確表示,罪案若是發生在從新加坡運營的遊輪上且涉及新加坡公民和居民,新加坡的刑事法律就必須將罪犯繩之以法。
在本案中,被告是新加坡公民,受害者則是永久居民,而遊輪是從新加坡出發,並將回到新加坡,因此法院裁定他可以在新加坡法院受審和定罪。
被告早前承認他潛入受害者的客艙幹案,無法讓控方撤銷指控後,最終選擇在去年11月認罪。
法官之後判他坐牢4個月,但他不服所判提出上訴,高庭法官最終駁回他的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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