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鑾27日訊)嗎什新村民眾會堂5月份被偷走電線後停擺至今,村長鄭元忠稱新村發展官要求他簽署“村委會承諾保護財產,且5年內再被偷或破壞後果自負”的信件後,卻依然無法獲得新村撥款進行維修。
嗎什約20名村民今日齊聚民眾會堂前,要求地方政府發展部正視村民的需求,撥款維修當地唯一的室內活動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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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元忠透露,該民眾會堂是村民的重要活動場所,包括打羽球、籃球、跳舞的地方,平時也供各族村民舉辦婚宴、節日慶典。
他指出,在5月4日發現民眾會堂內的電線都被剪斷和偷走,整個電力系統就癱瘓了,民眾也無法繼續使用,所有的活動都移到露天籃球場進行。
為了尋找撥款,鄭元忠聯繫居鑾新村發展官陳子彬,要求協助向地方政府發展部申請相關撥款。
他指出,當後者要求他簽署“5年內再次被偷後果自負”的信件時,他雖然感到不公,但為了獲得撥款還是決定籤回相關函件。
“就算是自己的住家,任何人都無法保證會不會進賊,更何況是新村內的禮堂。”
鄭元忠說,如今已經到了10月底,等同該村所申請的撥款不被通過,為了儘快修復民眾會堂恢復正常運作,村委會不排除會向公眾募款進行維修。
對此,行動黨居鑾新村發展官陳子彬透露,嗎什新村的民眾會堂遭破門行竊,因此該新村的工程撥款申請存在刑事因素,才會在申請程序上面對更多信件和調查的要求。
“新村禮堂遭破門盜竊,村委會多少需付上一些責任。因涉及刑事案件,地方發展部的新村部總監要求對該新村的撥款申請更嚴格,包括以一、村委會保障民眾會堂的安全及財產。二、若會堂電線盜竊案在五年內再次發生,村委會將需承擔民眾會堂的維修。”
陳子彬強調,這些要求來自於總監,他僅僅是中間人。至於總監的要求是否合理,他也不願置評。
“5年內再次被偷後果自負”信函是否對村委會不公?陳子彬表示,他理解總監在面對“因失竊導致需要維修而申請撥款”的立場,也理解村長簽署了相關願意負責任的信函後,撥款依然不獲批准的心情。
“居鑾縣的18個新村中共有16個新村申請新村公共工程撥款。目前,13個新村的工程撥款獲批,唯獨3個新村的申請因技術或者程序問題目前待批,其中包括嗎什新村。”
“作為居鑾縣新村發展官,對於工程撥款的申請我盡心盡力為各個新村做協調以及準備工作,盡力為新村的發展爭取福恥。”
面對嗎什村委的指控,陳子彬表示感到失望。他說,新村工程的撥款申請是本身與村委會一起提出申請,但申請結果最終由地方發展部的官員決定。
他表示,自己感謝其他村委的共同努力,讓撥款獲批工程順利,也呼籲各方的積極合作精神,共同為新村努力。
嗎什華小董事長陳永寶則透露,希望當局儘快撥款維修民眾會堂,讓村民有一個不怕風雨的場所舉辦活動。
他透露,之前該校舉辦中秋園遊會,校內場地不夠卻也無法使用民眾會堂,因為禮堂內沒有電源;此外每年舉辦的普渡盛會也因為場地問題而無法舉行。
顏伽有(16歲,學生)和一群朋友經常在晚間打籃球,之前在民眾會堂內打球不怕風雨,如今則需要“看天”才能打球。
他說,因為白天需要上課和補習,他們只有在晚上才有時間打球,近來也一直在籌備參與各項籃球賽。
顏伽有說,因為近期時常下雨而影響了排練,昨日甚至等到晚上9時才能練球,因此希望民眾會堂儘快修復,讓他們有個適合的場所進行排練。
陳梅花(馬華新邦令金區會婦女組副主席)和一群婦女每週會有2天在民眾會堂內跳舞,如今她們只能將活動地點改到露天籃球場。
她說,露天籃球場場地較小,需要和其他打球者協調活動場地,下雨時也只能取消。
陳梅花說,民眾會堂內停車較容易,也更安全,因此希望當局儘快撥款進行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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