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訊)欺詐、破門行竊、失信又偷竊,男子逃至泰國回到新加坡,將前後入袋的7萬7000新元都拿去吃喝玩樂和找女人,被判5年改造性監禁。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鄭雲財(31歲)面對11項控狀,他早前承認其中6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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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早前的報道,被告於去年4月在烏節路一家卡拉OK當副經理,負責將每日收到的現金存入公司的銀行戶頭,但他卻多次中飽私囊,在6月至7月間失信公司約8563新元,並利用修圖軟件偽造存款收據發給上司,謊稱已存款。
7月11日,被告再次偷拿走店裡現金1558.50新元,經理翻閱電眼後發現被告半夜返回店裡偷錢,事後開除他,併為店門以及收銀機換鎖。
但是,被告同月15日清晨又返回偷錢,他通過空隙鑽入店內,用螺絲起子試圖撬開收銀機不果,最後直接帶走整臺收銀機,到住家附近的多層停車場拆開,拿走至少700新元現金。
當時被告要逃到泰國,為“跑路費”又擅闖曾工作的餐館,拿走錢箱內近800新元現金。被告事後逃到泰國,但於去年8月返新,在機場落網。他稱是與家人溝通後,才主動回國自首。
被告保釋期間當司機,沒想到卻在今年5月再幹案,偷走老闆5萬新元現金,6月9日又去當鋪偷兩樣價值1萬5416新元的金飾,在同天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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