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訊)69歲婦女被指穿著時髦,卻拖著行李箱稱沒錢搭車或吃飯,公然在烏節路討錢,警員到場調查,婦女在沿街挨戶募款法令下助查。
熱心讀者鄧先生日前通知《新明日報》,指看到一名穿著時髦,拖著行李箱的婦女,每個星期天早上10時至11時左右,或下午3時至4時左右,到烏節路好運商業中心(Lucky Plaza)一帶,以沒錢搭車或吃飯為由,向路過的民眾討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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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從7月份開始他就注意到這名婦女,多次見到她乞討後,擔心她可能有什麼難言之隱,加上這樣的行為有礙市容,於是在上個星期天報警。
記者今早10時走訪時,看到婦女穿梭在人群中向不同的人討錢,不過金額不大,多數是以硬幣和2新元紙鈔;警員到場後,不動聲色觀察婦女的行為一陣後,才上前查問。
警方受詢時證實,一名69歲婦女因涉嫌牴觸沿街挨戶募款法令,正在協助調查警方的工作。調查在進行中。
任何人未申請準證在公共場合或沿街挨戶籌款,將面對最高5000新元罰款,或最長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專挑女傭伸手
專挑女傭下手,10分鐘內兩人給錢。
據觀察,婦女乞討的對象不包括新加坡人,她主要是向外籍女傭伸手討錢,而短短10分鐘內,就有兩人掏腰包給錢,數額雖不大,但成功率頗高。
幾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女傭都說,經常能在好運商業中心遇到一些阿叔阿嫂自稱沒錢搭車或吃飯,而她們都會給對方几枚硬幣。
其中一人說,對方或許是騙子,但見他們年齡大,可能無法工作,擔心若是真的沒錢回家或吃飯也是可憐,加上給的錢不多,所以不會放在心上。
記者沿著烏節路行走時,發現行乞者都是在較多女傭聚集的好運商業中心附近乞討,其他商場如義安城、愛雍·烏節和百利宮等都沒人行乞。
記者看到至少5名行乞者,但嘗試溝通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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