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4日讯)加龙古尼白手起家发迹,不但养大11名子女还买下数间私宅,不料他去世后孩子为一排屋对簿公堂,法官最后令住在排屋的儿子在60天内搬离。
《新明日报》报道,育有11名子女的洪春雄于2021年1月27日与世长辞,享年99岁。他立下遗嘱将位于裕盛路一带惹兰文雅南派(Jalan Bunga Rampai)的排屋分给其中6个孩子,仍住在这间房子的儿子洪华光(67岁)却没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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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洪春雄遗产执行人的两名儿子洪华兴(65岁)和洪华松是诉方,他们指房子是父亲的,但另一儿子洪华光却指房子是他花钱买的,双方因此对簿公堂。
根据高庭判词,这间房子是在1980年以22万新元买下。
诉方的说法,洪华兴和洪华光在1985年签下一份信托契约(Deed of Trust),指房子由父亲购买,他们代为保管。
洪华光却称信托契约是个“幌子”,只是为了误导第三方,好能少还点税。他称房子是他单独买下的,并提出申请,要洪华兴把另一半的法律权益转回给他。
法官认为,洪华光没能解释父亲这么做能如何省税,这纯属是他个人的揣测,不接受他指信托契约是个“幌子”的说法。
指父没能力买房
洪华光也称父亲是加龙古尼,当年一家人租住的房子位于如切一带曼基士路,是个“亚答屋”,父亲根本没有能力买房。
洪华兴反驳,洪华光所指的三层楼洋房,父亲是主要的租户,并转租其他的房间给他人赚钱。
此外,根据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记录,父亲是生意人,名下有贸易公司,还把洪华光注册为合伙人。
判词也提到,除了惹兰文雅南派的排屋,洪春雄还以其他孩子的名字买下另3个房产。
考虑了答辩双方的说辞和提供的证据后,法官最终判定房子是洪春雄的,洪华兴和洪华光只是代为管理,而洪华光也必须在裁决下达后的60天内搬离。(人名译音)
兄弟姐妹为屋互叫喊
母亲去世后举行家庭会议,兄弟姐妹对喊,连当时高龄97岁的父亲也被喊,洪华光还被指一度挑战另一兄弟打架。
根据判词,呈堂证据中包括一个在2019年10月28日举行的家庭会议视频。当时,兄弟姐妹和已高龄97岁的父亲都出席,会议上讨论到要如何处理惹兰文雅南派的排屋。
不过,法官指视频中家人之间不断互喊,场面混乱,而重听的父亲也被喊,没有完全参与讨论。
洪华兴供证时还称洪华光一度要跟另一名弟弟单挑打架。
法官劝兄弟审讯后和好
法官指兄弟在困难中一起成长,过程中曾互相帮助,在官司结束后没有理由无法和好。
法官在总结时说,他的职责在于决定房子是谁的,而兄弟姐妹从小一起在艰苦中成长,毋庸置疑的一定也做出牺牲,彼此扶持。
法官表示,兄弟姐妹之前一起负担房子的装修费,并在父亲在世时针对房子和睦地达成共识,都显见他们之前的亲情;当洪华光要求给他60天的时间搬家时,诉方也毫不犹豫地答应。
因此,法官认为没有理由在审讯结束后,兄弟之间不能好好地解决之间的分歧,并指没有比这样更能让父母感到欣慰的了。
称曾宣传非法赌博 付得起贷款
被指薪水低,不可能付得起买房子的每月贷款,洪华光称自己曾宣传非法赌博赚外快,有时一个月有6000新元入袋,后来落网被控才停止。
根据判词,洪华兴指洪华光当年才24岁,刚出社会工作4年,在建屋局工作的月薪495新元,还有两个孩子要养,根本没有经济能力供房贷。
洪华光却反驳,称自己当年靠宣传非法赌博赚外快,1986年被捕后才没有继续,可他却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当年的收入。
为了证明自己有钱还房贷,洪华光称自己在芽笼16巷有另一个房子,这房子收到的房租也是他的月入之一。
洪华兴反驳,指芽笼16巷的房子也是父亲买的,可2007年卖掉时,钱都被洪华光独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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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8日讯)新加坡长城集团董事主席郭观华称与合伙人叶永生关系决裂,双方对簿公堂,庭上昨日揭露集团股份值1亿元(新币,下同;约3亿4446万6603令吉)。
《新明日报》报导,郭观华称叶永生背叛公司,暗自投资竞争对手,还违反两人的协定;叶永生则否认指责,并指协议内容完全不合理。
长城集团由起诉人郭观华和妻子创办,他们在1994年5月开始出租和经营咖啡店和饮食摊位,生意非常成功,于1997年扩张到6个地点。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答辩人叶永生原是丽思卡尔顿酒店的厨师,但他在工作上遇到问题,于是在1998年提议跟郭观华合作,获得同意参与长城集团的投资。
郭观华称自2010年起,叶永生对集团越来越不上心,每天只用不到两小时处理行政事务,还背着他在2009年,投资竞争对手八达岭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简称八达岭)至少80家,叶永生的妻子还被列为八达岭的信托股东和董事。该公司为郭观华弟弟郭观堡的公司。
郭观华称,他曾多次质问叶永生是否投资八达岭,但都没得到回应,后者直到2016年才承认此事,并同意无条件退出长城集团。
双方也在2018年至2020年陆续制定了3份协定,但对方未执行,因此告上高庭。
案件昨天开审,根据诉方开庭陈词,第1份协定列明叶永生让出持有的长城集团25%股权,并辞去10家子公司的所有职位,但保留叶永生在房地产业务的权益。
第2份协定则在两年后定下,叶永生把持有的4间房地产权益交回给郭观华,换取568万余元(约1956万5703令吉)。
他们也在同年11月透过郭观堡达成第3份协定,由郭观华买下叶永生余下7间房地产的权益,而永生同意双方各自提交房产估值后,再就最后价格协商。
郭观华昨日供证透露,2018年曾向叶永生提议以2500万元(约8611万6651令吉)买下他25%的股份。
这意味着,长城集团股份当时值1亿元。

合伙人:同意退出长城 唯3协议皆不合理
答辩人的立场则是,3份协议内容完全不合理,两人合伙的房地产生意不属于长城集团,它还包括其他投资者,因此第1和第2份协议不成立。
至于第3份协议,双方目前仍处协商阶段,他之前曾拒绝郭观华的提议,结果后者不满进而诉诸法律行动。
由于双方并未达成共识,此协议根本不具约束力。
创办人弟弟 成辩方证人
根据答辩人的开庭陈词,辩方传召的证人中包括郭观华的弟弟郭观堡。
郭观堡8月获得新加坡公共服务奖章,郭观华于本月5日也登报祝贺。
他在刊登的内容里写道:“父母恩,兄弟情。半世父母恩,一世兄弟情。手足情深,血浓于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叶永生否认背叛长城集团
根据答辩方的开庭陈词,叶永生否认背叛长城集团,并指郭观堡起初也在长城集团工作,后来离开集团发展自己的生意时,叶永生曾借钱给郭观堡租下咖啡店,后者才会为了答谢他,把部分股份分给叶永生的妻子,也分给哥哥郭观华,后者因此没有理由指叶永生背叛集团。
叶永生也称,双方关系闹僵打算拆伙的导因,并非他与郭观堡关系,而是他对长城集团的资金产生疑虑,要求郭观华提供资金和利润明细,郭观华为此大动肝火,两人关系才瓦解。
偷录音‘制造’证据 郭哽咽:逼于无奈
被指偷录音“制造”证据,郭观华坦言非君子之举,但称是“逼于无奈”。
郭观华今早供证时说,由于叶永生否决两人之间的协议,因此在2021年10月15日约见他和叶永生之间的中间人、朋友兼生意伙伴朱金荣(译音),要对方说出两人之间的确有过第1份协议,还偷偷录音。
他坦言那并非君子之举,并哽咽道:“我是逼于无奈才录音”,并对朱金荣感到抱歉。两人之后也断绝了往来。
辩方律师追问,是否因知道朱金荣和他并非同一阵线才会偷偷录音,还问是否因录音一事对方已不把他当朋友。
郭观华回说:“我当然当他是朋友,他当不当我是朋友我不知道。”
他强调录音是为了保护自己,要叶永生知道他们之间有“君子协议”,希望对方不要一直跟他过不去。
曾为郭制婚宴菜单 辩方称关系友好
答辩方指叶永生曾为郭观华夫妇制定婚宴菜单,双方关系原本友好,但郭观华却说他有付费。
郭观华接受答辩方的提问时透露,1998年在丽思卡尔顿酒店摆婚宴时,婚宴菜单由叶永生负责。
根据他的宣誓书,他说叶永生为他和妻子“安排了丰盛的宴会菜单,并确保酒店员工全力以赴,让我们的婚礼庆典取得成功”,夫妻俩非常感激叶永生。
不过,郭观华说两人在1998年之前只是偶尔联系,律师便问,如果往来并不密切,叶永生为何处理好婚宴事宜?对此,郭观华说他是有付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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