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訊)有家人在仍色膽包天,16歲少年承認多次性侵妹妹,其中一次幹案時,同住的祖父母就在家中。
《8視界新聞網》報道,由於被告和受害者是親兄妹關係,為保護受害者,媒體不可報道任何可洩露她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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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2020年,受害者當時年僅10到11歲,而被告也只是個14歲少年。
妹妹痛醒
根據案情,2020年一天,被告、受害者和他們的祖父母都在家。受害者在祖父母床上睡著,祖父在客廳看電視,祖母則在另一個房間睡覺,被告趁受害者熟睡時爬上她的身體性侵她。
過程中,受害者因下體劇痛而醒來,被告見狀只好起身穿上褲子離開房間。
受害者擔心沒人相信而不敢向任何人提起這件事。
除了這事,被告也曾3次性侵受害者,其中一次還要妹妹為他口交。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法官問他是否有話想說時,他為自己求情說,他還年輕也承認錯誤,希望有機會能改過繼續升學。
為了更全面評估適當的刑罰,法官將案件展期到11月8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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