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訊)得知電信公司的簽約配套可以優惠價購買手機,17歲少年夥同3名友人以他人和自己的身份證簽下26份配套,然後轉售新手機卻不履行合約,導致電信公司損失2萬多新元。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一名17歲少年,他面對兩項包括欺騙與遠程賭博的罪狀,他承認其中一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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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被告未滿18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報道被告和受害人的名字和資料。
根據案情,電信公司第一通(“M1”)推出名為“Bespoke”的手機配套。購買配套後,顧客在接下來的兩年內,每月需繳付一定的配套費用,並能以優惠價購買嶄新的手機。每張身份證可以購買兩份配套。
被告在去年從兩名友人處得知,他們想與M1簽下該手機配套,但買下優惠價手機後,打算將手機直接轉賣獲利,不會繳付月費,也不會支付合同終止費。
被告因此動了歪腦筋,他找到3名朋友合謀,打算以同樣的方式欺騙M1。
3名共謀者從各自朋友手中拿到10張他人身份證資料,再加上他們自己的身份證,共提供13張身份證的資料給被告用來行騙。被告利用這些身份證購買了26份手機配套,即26支手機。這些手機總價值2萬2365新元。
判緩刑監視 加60小時社區服務令
被告昨天被判18個月緩刑監視。其他涉案者的案件還在審理中。
主控官指被告在緩刑監視評估期間多次違反條規,曾在深夜11時去夜店,凌晨4時才回家,還下注網絡賭博。
被告律師代他求情時則透露,被告已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也對為家人帶來麻煩感到抱歉。被告之後還想完成學業,繼續攻讀理工學院文憑,也將疏遠損友。
法官認為被告年紀尚輕,除了判他緩刑監視外,他也必須進行60小時的社區服務令,並接受國立成癮治療服務項目(National Addictions Management Service)的療程。
被告的父母也須籤保5000新元,確保他的行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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