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訊)悍婦帶8歲兒子上女廁,結果聽到一名女子說不該這麼做,發怒與對方理論,不僅指女子“不男不女”,在爭執中將對方口罩扯壞,事後還開車逆向行駛衝向女子,再下車繼續質問對方拉衣服,今天早上被判罰款3000新元。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事件於去年7月5日下午5時發生,地點在菜市路的Bizpark @ Chai Ch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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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歲的被告面對兩項對他人動粗,以及一項魯莽行為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在案發當天帶著8歲大的兒子到菜市巷上籃球課。兒子之後說要上廁所,被告於是叫兒子使用Bizpark @ Chai Chee三樓的女廁。
有兩名女子當時在使用廁所,其中一人在走向電梯大廳時,向朋友說被告兒子年紀不小了,應該使用男廁才對。
被告剛好聽到這句話,後來與女子和其朋友搭電梯下樓時,表示兒子上女廁沒問題,還批評女子的外表“不男不女”。兩人為此發生口角,被告間中把手揮向女子,導致對方的口罩被扯斷。
被告不肯罷休,在步出電梯後拳打女子朋友的背部。女子將朋友拉走後,當面質問被告。被告回說女子的母親有她這樣的女兒,應該感到丟臉。
女子聽後感到生氣,用雙手推被告胸部,導致被告往後倒。女子之後與朋友走到大樓的吸菸區。
被告之後開車在大樓兜圈,尋找女子和其朋友,最後看見她們在過斑馬線,於是逆向行駛,往女子和其朋友方向衝。
被告在女子朋友面前剎車,下車後拉著女子的衣服,還說已報了警,叫女子不要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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