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8日讯)柔佛州砂石罗里同业公会主席谢儒安促请交通部长陆兆福及陆路交通局,关注运输业内俗称为“巨无霸”或“垃圾桶”罗里的课题,以免此类违反准证条例的罗里继续横行,危害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吉隆坡早前发生一宗运载沙石罗里未能根据警方指示停车,而冲撞前方车辆,酿成2死6伤的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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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儒安今日发表文告说,涉及此次意外的罗里,事实上是属于违法运载沙石的罗里。
他称,在运输业内,这类罗里被称为“巨无霸”或“垃圾桶”罗里。
“此类型罗里其实仅适合运载‘低密度’的货物,如煤炭、农产品等而已。这种罗里‘不应该’也‘不适合’运载沙石,所以我们也称它是‘非法沙石罗里’。”
柔砂石罗里公会多次呈备忘录不受理
谢儒安说,柔佛州砂石罗里同业公会早在2012年已向当时还未解散的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SPAD),就“垃圾桶”罗里将为公路使用者带来安全隐忧的问题提呈多次备忘录,惟当时并未获得交通部和陆路交通局的关注,诉求如同石沉大海毫无音讯。
他提醒,上述事件的肇祸司机和所属运输公司即使受到惩罚又如何?因为仍有很多同类型的罗里每天在路上往来。
他说:“陆交局执法人员每次都要等到出了人命伤亡后才展开全国取缔行动,那平时他们做了些什么?”
“垃圾桶”罗里仅允载低密度货物
谢儒安指出,“垃圾桶”罗里的确获得了陆交局技术部门的批准合法上路,但有关图测是附带条件的,即“业者只能运载申请时填报的低密度货物而已”。
他称,然而,不管是早期的SPAD或现在的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的官员,在处理注册罗里准证时,并没有依据该技术部门所批准的图中条款限制,反而任由业者填报所要运载的货物,完全忽略了相关条款限制,造成批准图纸中的条款与批准罗里准证中的条款不一致,进而产生了交通部门的执法矛盾。
不法业者为赚钱滥用准证
“上述情况也造成一些不法之徒跑法律漏洞,例如合法罗里需要走3趟载货,但这些不法业者却滥用准证,用‘垃圾桶’罗里只需载一趟货,他们为了赚取高收益却罔顾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他因此认为,最近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与陆交局官员脱离不了关系,缺乏严加管治监督。
人命关天,他促请交通部长不要再拖延,应马上启动部长特权,迅速纠正部门之间的失误,解决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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