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男欠债当钱骡 助洗逾265万款项 判监5年10个月



(新加坡13日讯)欠大耳窿债务当上钱骡,过后“升级为”协调人,大马男协助跨国犯罪团伙,指导多名钱骡在新加坡开设银行户头交给团伙使用,经手多达70个户口,涉及金额超过83万元(新币,下同;约265万令吉),被判坐牢5年10个月,罚款2000元(约6400令吉)。
大马籍被告陈康勇(35岁)共面对33项包括抵触滥用电脑法令、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和欺骗等控状。他早前承认其中8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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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披露,2024年3月,住在砂拉越的被告因欠阿窿太多钱,被介绍给一名叫“阿祥”的犯罪团伙成员。
阿祥为被告申请新加坡工作准证,只为了让他能在新加坡开设银行户头交给团伙使用。
若被告能在新加坡的七家银行都成功开设银行户头,就能每月拿到3000令吉的“工资”,抵消他欠下的5万令吉。
同个月,另一名团伙成员又问他要不要帮忙为其他钱骡当“协调人”,他也答应了。
去年4月到8月之间,被告连同另外数名团伙成员欺骗新加坡各大银行开设银行户头,还带着另外12名来自大马的钱骡,指导他们如何开设银行户头,前后共开了39个银行户头,流入这些银行户头的款项超过13万元。
被告的参与,共让他赚到6500令吉。
另外,综合所有控状,控方指被告因自身利益为跨国犯罪团伙工作,指导钱骡开设户头用于洗钱,在他的协助下,团伙用新开设于7家不同银行的70个户头洗钱,涉及金额约83万7616元,其中4万2816元经调查与新加坡诈骗案相关。(人名音译)
大马被捕后弃保潜逃 再引渡回新面控
被告在大马被捕后弃保潜逃,不到4个月后再次被捕,引渡回新,还押至今。
2024年8月9日,新加坡警察部队接获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的通报,被告和其他团伙成员在大马新山落网,他们被指收集新加坡银行户头的登入信息,并提供给大马的网络赌博团伙使用。
被告在同年8月15日获得保释,却弃保潜逃,直到同年12月1日在大马再度被捕,并在12月6日被引渡到新加坡面控。
被告不只是跑腿 法官拒轻判
法官指被告并非只是个跑腿,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被告律师代他求情时说,被告起初只是钱骡,后来成为协调人,仍属团伙底层人员,恳请法官判他坐牢4年半就好。
法官下判时指被告并非主动自首,被捕后还弃保潜逃。被告也并非只是个跑腿,而是教钱骡如何开设银行户头,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
涉案的其他团伙成员包括一对马来西亚籍夫妻游志贤(37岁)和陈思思(28岁),陈思思负责下达指示给被告和另一名协调人黄裕康(23岁)。另一名新加坡男子刘布莱恩(49岁)和大马男王敦农(39岁)则负责为钱骡申请工作准证,以入境新加坡。陈思思目前还在潜逃中,其余涉案人的案件则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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