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讯)为了获得合同的内幕消息,一名零件公司首席执行员多次贿赂SMRT员工,被判坐牢8个月又4个星期。
《8视界新闻网》报道,41岁的被告杨明俊(译音,Yong Ming Jun)是Euro Bremse私人有限公司的首席执行员和董事。他针对两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认罪,另外3项控状在下判时纳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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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揭露,SMRT是被告公司的大客户,公司的零件用于SMRT巴士的维护。被告在工作过程中认识了当时在SMRT担任助理采购员的苏俊兴(译音,Soh Choon Heng)。
苏俊兴负责要求供应商提呈报价单,Euro Bremse私人有限公司就是他需联系的公司之一。
为了确保采购流程的诚信,苏俊兴不得对外分享任何机密信息,例如竞争对手所提呈的报价单。
“互相帮忙”
2016年初,苏俊兴告诉被告,他的公司没有获得SMRT的采购合同,因为公司的报价不够竞争力。
苏俊兴随后提出“帮助”被告的公司拿到SMRT的合同,不过前提是被告也要“帮助”他。
他们都明白,这意味着被告要给苏俊兴钱,以实现互惠互利,而被告同意了。
2016年至2020年期间,苏俊兴大约每个月都会提供竞争对手的报价单,他不仅知道这个行为已经违反了SMRT的规定,而且还知道被告用机密信息能获得投标,给他不公平的特别待遇。
机密数据通常保存在SMRT的系统中,不过苏俊兴会故意要求供应商通过系统的信息栏提供报价,让他可以查看到他们的报价。
随后,苏俊兴就会通过电邮或电话向被告泄露这些机密信息。
被告在接受调查时承认,他得到相关信息后就会马上删除苏俊兴的电邮。
被告凭着这些机密信息调整他公司所提呈的报价单,以便能获得SMRT的合同。作为交换,被告将根据所获得的合同金额,给苏俊兴一笔钱。
被告通常会从他的个人银行账户中提取现金,并在他的住家楼下与苏俊兴会面,将装在信封里的现金交给他。
从2016年到2020年,被告曾37次向苏俊兴提供总计2万4450元(新币,下同)的贿赂。
苏俊兴也收受了另外两家公司的贿赂。他和另一家公司CEE Technologies的董事黄庆梅(译音,Wong King Mooi)分别被判监禁21个月,以及监禁4个月外加4000元罚款。
控方要求法官判处被告12至14个月监禁,因为SMRT是新加坡主要的公共交通服务业者,这起事件或让公司的程序受质疑。
法官在宣判时表示,被告的犯罪行为比黄庆梅更加严重。虽然苏俊兴不是他“栽培”的,但他在5年内行贿多达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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