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拒載還辱罵乘客、用車企圖撞人,還故意剎車致傷摩托車騎士,獅城一名公路惡霸自食其果,昨天被判監12個月又8個星期,以及罰款4600元(新幣)。
《8視界新聞網》報道,47歲的前德士司機陳家發(譯音,Eugene Chan Cheah Huat)共面對侮辱他人、行為魯莽危傷害他人,以及觸犯交通法令等25項控狀,控方以其中10項提出提控,另外15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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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昨天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刑。
根據法庭文件,2017年10月7日晚上8時,一對夫婦帶著孩子和行李準備搭德士前往目的地。當原本要搭的德士放不下他們的行李後,他們想改搭被告的德士,但被告不知何故拒絕載送他們,還三次譏諷女乘客是蕩婦,甚至對著她做出一些猥褻動作。女乘客感覺受辱,她的丈夫事後報警投訴被告的惡行。
緊急剎車造成嬰兒頭撞椅背
2018年1月31日傍晚5時50分左右,另一組乘客——42歲男子帶著妻子和15個月大的孩子從樟宜機場搭被告的德士回家。
途中小嬰兒不小心鬆開車門,孩子的母親要求被告鎖好車門,被告推說兒童鎖已損壞,雙方於是發生口角。車程半途,被告多次故意緊急剎車,造成15個月大的嬰兒頭撞椅背。
到了目的地後,男子走到德士車前要拍下被告的車牌,被告見狀竟兩次開車衝向男子和他的妻子,企圖危害他們的安全。
故意剎車導致摩托車騎士摔傷
2019年1月1日,被告在路上和一名摩托車騎士發生糾紛。當天早上11時52分左右,被告等在交通燈前一輛摩托車後方,當交通燈轉綠時,摩托車騎士沒有即時啟動摩托車,被告不滿並按響車笛。
兩人之後再一次相遇,被告故意在超車後緊急剎車,造成摩托車騎士撞上被告的車子,摩托車因此損壞,騎士也受傷。
庭上也揭露,在犯下系列案件後,被告仍沒有收斂。2020年時,在2019冠狀病毒大流行期間,拿著病假單的被告不顧措施限制,依然外出當私召車司機載客; 2021年間,他租車但不肯付錢。此外,被告也留有超速駕駛、闖紅燈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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