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訊)為了追巴士,木匠不顧駛來的摩托車,一口氣衝過6條車道,摩托車騎士鳴笛試圖閃避,但仍撞上木匠的揹包,摔下摩托車,身上多處骨折還動了兩次手術。
《新明日報》報道,中國籍木匠胡張文(48歲)昨日承認一項魯莽行為危害他人安危的罪行,被判坐牢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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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揭露,去年2月28日晚上7時許,被告放工要回家,走在義順1道往義順8道的人行道上,欲前往巴士車站乘搭117號巴士到卡迪地鐵站。
當他走到巴士車站對面的人行道時,看見117號巴士已緩緩向車站開去。
為了追巴士,他隨即衝過3條車道到了分界堤,之後雖然看見一輛朝他駛來的摩托車只距離他兩三公尺,仍不顧安危地再衝過3條馬路。
騎士楊烏益(54歲)見狀,立即鳴笛並轉方向避免撞上被告。不過,摩托車仍撞上被告的揹包,最後導致摩托車打滑,騎士摔車,隨後被送往邱德拔醫院接受治療。
根據騎士的醫藥報告,他右手肘、右肩和左手腕處骨折,動了兩次手術,住院12天,拿了74天的住院病假。(人名譯音)
為小事冒大風險 控方:史無前例
主控官指這是史無前例的案件,被告為了小事衝過馬路,冒如此大的風險只為了追上巴士,因此應當嚴懲,促請法官判他坐牢4到8周。
主控官也表示,雖然被告的罪責與其他案例相較來得低,但造成的傷害或是潛在的傷害卻不輕。
摩托車騎士3處骨折,動了兩次手術,而若當時該路段還有其他車輛或摩托車等,可造成更大的傷害。
另外,被告也違反交通規則,違例衝過馬路,而且看到摩托車仍執意直衝。
律師:撞揹包釀禍 罪不至坐牢
被告的代表律師指這只是一場“罕見意外”,稱若當時被告速度慢點,摩托車騎士可能就會撞上他而不是揹包,站在犯人欄裡的可能就是摩托車騎士。
他說,撞到揹包發生車禍的事故前無案例,認為被告的罪行不至於坐牢,判他最高罰款5000新元的刑罰即可。
法官下判時說,辯方律師所呈交的案例,造成的傷害都很低,根本無法與此案並論。
此案傷者動手術住院,法官認為被告的罪行足以判監刑,最終判他坐牢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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