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訊)小學男教師非禮男學生下體,遭控方譴責是披上羊皮的狼,今天被判坐牢48個月。男教師對裁決不滿,提出上訴。
《新明日報》報道,44歲的被告案發時是小學教師,受害人當年11歲,因參加被告負責的童子軍課外活動而結識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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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受害人,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洩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姓名,以及當時任教的學校。
被告共面對5項非禮罪,指他於2017年11月到2018年10月之間,在部門主任辦公室內非禮受害人的下體。被告不認罪,經審訊後被判罪成,案件今天下判。
控方早前針對刑罰進行陳詞時,表示被告身為教師卻濫用職務以及受害人給予他的信任,狠批被告是披上羊皮的狼。
控方透露,據受害人“身心創傷報告”顯示,他在案發後感覺壓力大,對那些過度友善的教師有戒心,心裡會沒有安全感。受害人也因要出庭供證,回想案發細節,因此學業受影響,無法專心念書,以致O水準成績不好,必須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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