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訊)44歲男子假冒警員闖入一個住宅單位,借酒發瘋性侵正在熨衣服的女傭,今天被判18年預防性監禁和12下鞭刑。
被告在法官下判後表示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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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性監禁屬於極重的懲罰,旨在長期收押經常犯罪、不知悔改的慣犯,刑期介於7到20年,即使被告在獄中行為良好,也不會獲得假釋。
《8視界新聞網》報道,案發於2017年7月15日下午,被告馬克當時喝醉後,闖入女傭工作的住宅單位幹案。他被捕後被控,否認有罪,控方過後就嚴重性侵、私闖民宅性侵他人、非禮和冒充公務員4項控狀進行審訊,法官早前判他罪成,今天判刑。
冒充警察闖屋幹案
案發時,女傭正在熨衣服,而在她旁邊的是她的僱主臥床不起的母親。
被告闖入後謊稱自己是一名警察,要她出示護照、工作許可證和錢,之後還性侵了她,他還在性侵犯她之前威脅要打她。
女傭嚇得大聲呼救,隔壁的女傭聽到後報警,警方趕到後,被告仍赤身裸體,女傭見到救星後,哭著跑去抱住其中一個警察的腳。
稱女傭自願和他發生關係
抗辯時,被告稱他之前在烏節路豪傑大廈一家夜店見過女傭,而且經常去那裡和其他女傭跳舞。
他表示,女傭是自願跟他發生性行為,條件是他需要幫她辦理特別證件,讓她可以繼續留在新加坡。
叔叔庭上求情稱侄兒已知錯
在被告被判罪成後的一次庭審以及今天的判刑庭審中,他的叔叔都突然當眾懇求法官不要對侄兒實施預防性拘留,並表示侄兒已經知錯。
控方在上一次庭審時,就要求法官判被告接受預防性監禁和打鞭。
原本坐在公眾席的叔叔突然舉手發言,稱自己看著被告長大,知道他是真的知錯了,願意悔改。
被告的叔叔今天再次要求發言,同樣反對控方要他侄兒接受預防性監禁的要求。
被告案底累累 成年後幾乎都在坐牢
庭上揭露,被告案底累累,曾因偷竊和強姦等被判監,而且常常出獄不久後就再度犯案,法官下判時也說被告成年後的大部分時間都在坐牢,普通的監禁明顯阻嚇不了被告再次幹案,報告也顯示被告重犯的概率高,為了保護公眾的安全,法官接受控方的建議,判他接受長達18年的預防性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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