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訊)搭德士遇車禍,申訴之後8年全身痛,女乘客入稟法庭,向司機索償,法官指她“誇大傷勢”,判她獲賠33萬餘新元。
《新明日報》報道,判詞披露,2011年12月24日,德士司機謝蕭明載客時發生車禍,後座女乘客黃欣妮因未繫上安全帶,當下被甩向前方,送院後被診斷背部挫傷,不過並無骨折或其他異常,同天就帶著口服藥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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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一週後,女乘客返回醫院指背部依然疼痛,這次被確診頸項和背部都肌肉骨骼疼痛。一個多月後,她又看診說背部疼痛持續,頸項有時會痛,雙手麻痺,X-光未照到骨折,上下肢的知覺也沒問題,醫生認為她頸椎擰傷(whiplash),以及腰椎間盤突出。
她之後接受了復健治療,到了同年8月,背部和頸項情況穩定,但左手臂偶會麻痺。10月時,女乘客又說背部痛,雙腿有燒灼感,隨後找了其他醫生,申訴右腳踝和左手腕都痛,之後以針灸等治療方式改善疼痛。
接下來的幾年,她反覆求診,上至頭,下至腳,全身都有狀況,一直到了2019年9月,她的頸項和背部依然沒好轉,才終於動了手術,隨後在療養院休養。
所指傷勢非因車禍造成
根據其中一名醫生在2016年準備的醫療報告,女乘客因為脊椎、腳踝和左手腕韌帶撕裂等問題,造成她約33%殘疾。
法庭在2014年發出間中裁決(interlocutory judgment),數額賠償評估前年開展,隨後雙方嘗試調解失敗,但同意指派一名獨立的醫生來評估女乘客的情況。
經專家評估後,法官認為女乘客的手腕、腳踝和腳的傷勢並非因車禍而造成,所以駁回相關訴求。他也指出,女乘客向其中一名醫生申訴時,誇大了自己的傷勢,醫生似乎因此認定女乘客的傷勢其實比實際上來得嚴重。
法官最後針對她的背部、頸項、臀部的傷勢,以及損失的收入和醫療費等,判她獲賠逾33萬新元。(人名譯音)
私家偵探拍到 能彎腰撿狗糞
女乘客被私家偵探拍到遛狗,還能彎腰撿狗糞。
判詞揭露,女乘客在2021年11月11日早上被私家偵探拍到遛狗時,左手臂扶著柺杖,右手牽著狗鏈,行動自如,極少依賴柺杖,還能彎下身撿起狗糞。判詞未說明是誰僱用了私家偵探。
不過,女乘客反駁道,對方在3個月內僅監視她6天,而且只拍到一次遛狗的畫面,還只是幾分鐘,這證明她的確疼痛纏身,大部分時間都待在家中。
根據她早前的宣誓書,她稱監視期間,大部分時間因殘疾原因臥病在床,下床後需用工具輔助她移動,若出遠門就得使用輪椅,但並沒有證據,還稱心情會影響身體狀態。
法官指是她不願繼續求職
稱因傷勢無法圓夢經營咖啡座,法官指是她自己不願繼續求職。
法官在判詞中說,女乘客雖然稱多年來飽受傷痛,但依然求學不斷,還考獲IT、工程力學、商務學等方面的文憑和證書,期間也一直工作到2017年,家族生意結束後才停工,並非她所說的出車禍後就沒法工作。
女乘客稱想擁有自己的咖啡座或餐館,但因為傷勢及不斷請病假,所以沒法在飲食業工作。
法官則指出,女乘客未出示證據證明因傷不能工作,而且她的傷勢其實沒有嚴重到不能工作,指她是自己不願意繼續求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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