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訊)6歲男童穿“大頭鞋”下電動手扶梯時,腳趾被捲入,鮮血直流,送院後被診斷尾趾脫臼,急動手術。
這起事件發生在本月1日下午約2時30分,地點是新加坡植物園地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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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父母梁女士(33歲,銷售)和段先生(33歲,救生員)向《新明日報》講述了事發經過,希望公眾提高警惕。
他們受訪時說,當時帶著兩名兒子乘搭電動手扶梯下樓去搭地鐵,小兒子跟著父親,6歲的大兒子則站在母親旁邊,跟在父親後面。
“大兒子當時穿著Crocs大頭鞋,本來站著好好的,下到一半時,大兒子突然大喊,丈夫迅速反應,看到兒子的腳被捲入,急忙拉了出來。”
梁女士說,當時附近的人不多,有路人問是否要幫忙,當下還以為傷勢不嚴重,後來才發現兒子的腳趾傷口很深,血流不斷,尾趾幾乎斷裂開來。
“我當下很慌亂,丈夫趕快叫我去通知工作人員,找來工作人員後,對方先叫同事去關了手扶梯,然後讓我們到救護室。”
她指出,工作人員事後呼叫救護車,救護人員抵達處理了傷口,再將兒子送到國大醫院。所幸的是,經檢查後沒有骨折,但腳趾脫臼,還蒙受撕裂傷。
“兒子當晚動了2小時手術,拿了25天病假。目前,也放入小鐵條支撐脫臼的腳趾。”
男童事後仍心有餘悸,不敢再搭手扶梯。
梁女士和段先生說,事後問兒子,兒子表示沒有亂動,只是站著而已。
他們出示兒子當時所穿“大頭鞋”,鞋子被捲入後,鞋頭鞋底都已破了大洞。
“兒子如今非常害怕再搭手扶梯,我們也有些後怕,目前都選擇乘搭電梯。”
梁女士和段先生也指出,地鐵工作人員事後有關心兒子情況,也送來了禮籃慰問,不過事後12天通知說,調查結果顯示手扶梯沒問題,無法賠償。
“過去幾周,我們輪流拿假帶孩子去醫院複診洗傷口,希望當局能夠賠償醫藥費和我們的損失,不過工作人員表示,需要再轉交到別的部門去處理,至少多7天的調查時間。”
另外,他們也希望地鐵公司能夠改善急救程序。“工作人員當下沒有第一時間幫忙叫救護車,反而帶我們去了救護室,然後指傷口太深,無法處理,還問我們要叫私召車還是救護車,感覺這處理方式不太專業,也耽誤了好些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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