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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发布: 4:35pm 02/07/2023

超市

一次用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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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用塑料袋

取塑料袋没付费 或构成偷窃行为

(已签发)柔:狮城二三事头条:取塑料袋没付费 或构成偷窃行为
7月3日起,新加坡大型超市的一次性塑料袋将收费。(档案照,取自新明日报)

(新加坡2日讯)新加坡大型明天起征收费用,受访律师指出,届时公众若自取塑料袋没付费或可构成偷窃行为,但有超市表示由于刚推行,会给予顾客时间去适应。

新加坡国家环境局规定,从明天起,所有年营业额超过1亿新元的实体超市连锁集团,必须为一次用塑料袋收费,每个至少新币5分钱。受影响的包括昇菘、职总平价、巨人、冷藏和百美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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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王立清接受《新明日报》访问时说,严格意义上,只要拿了不是自己应得的物品,就能构成偷窃行为(theftin dwelling),无论物品的价值。也就是说,即使只是擅自拿走超市里一个新币5分钱的塑料袋,而不付相应的费用,也会构成偷窃。

根据新加坡刑法典第380节条文,犯下偷窃罪者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7年的监禁以及罚款。

不过王立清指出,塑料袋收费制度实行初期,很多人可能还不知情或者容易忘记。“构成偷窃罪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有不诚实的意图。若是在自助结账柜台无意间拿了塑料袋,相信并不会踩到法律地雷。”

他认为,就像新加坡刚开始实行餐盘归还制度时有过渡时期,相信超市也会酌情处理给顾客时间去适应这个新的收费规则。

另一名刑事律师蓝国庆则举例说:“如果是初犯,或是无心之过(honest mistake),相信顾客最多只会收到提醒。但如果是重犯,且每次都拿很多塑料袋还去分给别人,这就是故意要挑战制度。”

在全岛拥有24家分店的百美超市发言人受询时说,他们目前不会因顾客忘记付塑料袋费用而实行惩罚制度。“现在刚开始,顾客需要时间适应。我们的收银柜台和自助结账柜台,都是由职员分发塑料袋。”

“待日后顾客习惯了新规则,才会在自助柜台放置塑料袋让他们自觉地缴费使用。”

各大超市已准备就绪

职总平价发言人告诉记者,为迎接明天起一次性塑料袋收费,职总平价集团一直都在培训前线职员,确保他们能鼓励顾客自备购物袋。“职总平价超市内的自助付款区和收银柜台均设有电眼。”职总平价超市将采取诚信机制,若消费者忘记扫描塑料袋条码,职员会上前提醒。

冷藏和巨人超市的自助结账柜台也将提供塑料袋付款条码,让顾客扫码付费。

昇松超市发言人说,过去两周,店内职员一直在提醒顾客,明天起须自备购物袋。“我们相信顾客都已准备好。如有任何突发问题,各分店主管也能妥善处理。”

超市批量卖塑料垃圾袋引议

有网民在社交媒体网站上发布照片,称一家职总平价超市在塑料袋开始收费前,在结账柜台旁边批量出售一次性塑料垃圾袋。根据这位网民的计算,每个塑料袋4分钱。

帖文引起网民热议,不少人留言质疑这是否有悖于减少塑料袋使用的环保初衷。职总平价超市发言人回应询问时说,一次性塑料袋或食品安全袋多年来一直都在卖,并非新出售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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