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訊)涉嫌潑漆留下討債字條,39歲男子涉大耳窿騷擾案落網,被控上法庭。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警察部隊昨日發文告說,警方於6月28日接獲通報,指在景萬岸一帶麟光迪加一個住宅單位,前門被潑黃漆,並留下大耳窿的討債字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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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調查和藉助警方電眼,勿洛警署查案人員掌握了涉案39歲男子的身份,並於同天捉人。落網嫌犯相信還涉及其他大耳窿騷擾案,警方逮捕人的同時,也起獲一罐黃色油漆和討債字條。
男子將於今日被控上法庭。在放貸人法令下,涉嫌替大耳窿做出騷擾行為,一旦罪成,初犯者面對5年監禁,罰款5000元(新幣,下同)至5萬元,以及最多6下鞭刑。
警方對大耳窿騷擾活動採取零容忍的態度,蓄意破壞公物、擾亂公共安全、安寧和治安者,將會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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