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訊)獅城一名婦女疑不滿在咖啡店裡看到導盲犬,並指攤販把食物拿給導盲犬的主人後“沒有洗手”,與雞飯攤主起糾紛,事後還到該攤位貼字條“提醒說食肆內不能有動物”,攤主無奈之下只好報警處理。
在大巴窯北第206座咖啡店經營雞飯攤的麥克(43歲)今天接受《8視界新聞網》訪問時說,他的妻子於本月23日在攤位為一名帶著導盲犬的女視障患者服務,一名婦女見到後,指他的妻子未在之後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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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據稱表示:狗就是狗
麥克說,儘管太太告訴對方她已洗手,但對方仍堅持己見,“說她沒有看到”。
麥克表示,他接著上前向該婦女解釋說,那隻狗是導盲犬,“但她仍感到不滿,說導盲犬也是狗,狗就是狗”。
自印字條“提醒”
讓麥克意想不到的是,該婦女之後將她在網上搜到的新加坡食品局條規印成紙條,並將紙條交給其中一名咖啡店員工。
相關紙條上寫明,根據食品局規定,公眾不能帶狗到咖啡店。
不過,較早前媒體報道,法律專家指出其實按照法律,食肆經營者可以允許導盲犬進入食肆。
麥克說,到了昨天,該婦女再印了一張字條,並將字條貼在當時無人的攤位裡,畫面也已被監視器拍下。
攤主:為預防意外 無奈報警處理
攤主麥克表示,對於婦女攤位貼字條的行徑,感到相當無奈和不解,他認為該婦女已經觸犯了擅闖私人物業和破壞公物的罪行。他也擔心婦女之後會再次擅闖攤位,怕有意外發生,所以已報警處理。
新加坡警方回覆記者詢問時,證實已接獲報案,調查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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