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者特別是首購族,因為沒有購屋經驗,常會因為某個項目被銷售人員說到好得令人難以置信,而加入搶購行列。
沒有一個發展商一開始就想要發展計劃失敗,發展商與任何投資一樣往往存有僥倖心理,尤其是資金缺乏這塊,明知潛在風險高,但看到日益增加的購屋者,發展商抱著背水一戰,過關與否全靠運氣,這是助長“爛尾樓”增多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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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地方政府發展部資料,全馬共有665個住宅產業項目爛尾,累積11萬7538個單位,被套買家共6萬零77人。
多數購屋者的“居者有其屋”美夢因爛尾樓而毀了,不但沒能力,也沒敢再置業,有的甚至揹負滿身債務,將來的日子都在打工還債中度過。
說到如何預防樓宇爛尾,政府成立2012年特工隊,建議推行“先建後售”模式。說實在的,沒人願意改變遊戲規則,沒有發展商願承擔萬一屋子賣不出的貸款與債務責任。
按原有玩法,所有責任都由購屋者承擔,特別是屋子沒得住,貸款還得繼續還。
致於房屋發展與管制法令應該與時俱進,重新檢討,如果不是,就加強執法。
政府必須防止之前失敗的發展商,換一個新團隊或重新包裝後再戰江湖,慎防某些食髓知味的詐騙份子,一次次從“爛尾”工程中脫身,卻滿足個人財富。
購物者也須知道自己的承受風險能力,千萬別聽信銷售人員的甜言蜜語,他們大都在賺到佣金後就消聲滅跡,任何承諾口說無憑,一切以白紙黑字為準。
購買產業是講點運氣的,如果個人從來就缺這一塊,建議還是少碰這類投資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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