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讯)53岁华裔家具与装修承包商继今年4月被判运毒表罪不成立后,今天另一项拥毒控状因控方再度证据不足,获高庭法官宣判他无罪释放。
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表示,虽然被告黄斯凯(译音)拥有车锁匙,但控方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与收藏在第二国产车Kembara四驱车引擎盖内的毒品有关联。
ADVERTISEMENT
他说,控方也无法联络相关车主,确保案件没有任何漏洞。
被告共面对3项控状。首控状指他于2018年10月31日下午约6时30分,将一辆Kembara四驱车停泊在乌鲁地南烈光镇柏玛当8路,同时涉嫌贩运84.44克海洛因。
第二控状指他在上述相同时间和地点,贩运116.10克的乙酰吗啡,以及第三控状指他同样时间和地点,贩运1公斤707.77克的冰毒。
被告的行为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判。
本案于去年5月开审,共有6名控方证人上庭。
主控官为莫哈末沙菲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是莫哈末达勿和韩丽英(译音)。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