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訊)一歲半女童在幼兒園不慎被老師絆倒,頭撞木椅,額頭傷口深可見骨,花費1萬3000新元(約合4.3萬令吉)動手術。
沈女士(35歲,主婦)告訴《新明日報》,事情發生在上星期五(5月12日)上午,18個月大的女兒在裡峇峇利路的Brighton Montessori幼兒園內撞傷額頭,傷口深可見骨,還得動手術縫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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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到幼兒園的電話,才知道女兒額頭撞傷。我趕到幼兒園後,血已被止住。當時只有一名教師,但她不是我女兒的班主任,女兒從活動室內通過狹窄的走道,不慎被她的腿絆倒,頭撞到轉角處的木椅。”
沈女士指出,女兒的衣襟與指縫都是血跡,傷口在額頭正中央,深可見骨。
“附近診所無法處理這類傷口,將我們轉介到伊麗莎白醫院,看診後再送到烏節路的一間手術中心縫針,前後花了1萬3000新元。”
Brighton Montessori幼兒園發言人回覆記者詢問時說,涉事老師是幼兒園的合格全職老師,事發時女童不慎被老師的腳絆倒,雖然老師嘗試避免女童摔傷,但女童依然敲到椅子,導致頭部受傷。
發言人說,女童受傷後,老師與校長馬上為她急救,之後在校長的陪同下,將女童送往附近的診所,隨後與家長一起把女童轉到伊麗莎白醫院接受治療(縫針)。
發言人也稱,幼兒園當天晚上7時15分已向幼兒培育署(ECDA)反映此事,並提供所有需要的資料以及配合調查。
另外,發言人也強調,孩子的安全與健康一直都是至關重要的,事發當天,老師與學生的比例適當,而幼兒園內的傢俱包括椅子,都符合業內規定,並適用於幼兒園孩童。
日後恐留疤
沈女士說,醫生診斷後發現傷口下方的肌肉層斷裂,將留下2至3公分的永久性疤痕,只能儘量通過術後護理與後續治療淡化。令家人心疼不已的是,手術需要全身麻醉,術前也不能進食,女兒回到家後也不哭不鬧。
“醫生給了7天病假,我們必須時刻監管,不能讓她碰到傷口,以免裂開。孩子還小,不知道破相,擔心的是她長大後會有容貌焦慮。”
沈女士認為,幼兒園有義務保證孩子的安全,事故後也應該承擔責任,之後會選擇為孩子辦理退學手續。
指承諾負全責賠醫藥費 母:校方又改口
沈女士說,校長一開始口頭承諾會負全責並賠償醫藥費,還陪她帶女兒到附近診所,豈料之後改口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最多隻能賠3000新元。
“女兒的醫藥費已用現金支付,我相信每個父母都會盡最大努力為孩子治療,不讓她留疤。我們並不是為了討回錢,幼兒園應該主動出面給個說法。”
發言人:幼兒園未表示 根據保險賠償
針對醫藥費賠償,發言人透露,幼兒園從未表示說,將根據幼兒園的保險來賠償。事發當天,幼兒園當務之急是確保孩子的健康,也通知了家長讓幼兒園瞭解所有需要的費用,以便日後商議。為此,幼兒園稱已與家長取得了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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