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訊)在遺囑中原定把資產平分給4名子女,醫生去世後,留下408萬元(新幣,下同)在和妻子及大女兒的聯名戶頭中,如今妻子和大女兒稱錢都是她們的,二女兒和三女兒為此入稟法庭起訴母親和姐姐追討。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爭產案涉及已故醫生邱文維兩個銀行定期戶頭的408萬元存款,二女兒邱碧瑩和小女兒邱碧蓮通過律師鍾庭輝起訴兩名答辯人,即邱文維遺孀黃玉琳以及大女兒邱碧燕,後者是國人為先黨創黨人陳如斯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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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方開庭陳詞和索賠狀披露,邱文維跟妻子育有4名兒女,他向來疼愛子女,也一直盼能為他們每個人留下100萬元。
邱文維在2012年8月立遺囑時,委任3名女兒擔任遺產執行人和信託人,也註明把他的資產公平分配給4名子女,資產包括銀行戶頭裡的408萬元存款。
後來,邱文維在2019年10月患上肝癌,隔月立了一份遺囑附錄,把遺產執行人和信託人改為大女兒和小女兒,但受益人仍是4名子女,並加入條文說要從存款中撥出8萬元當作現金禮物送給妻子。
邱文維2021年1月21日過世後,起訴人稱在她們不知情的情況下,父親把兩個答辯人的名字加入他的定期戶頭當聯名持有人。不過,大女兒稱銀行戶頭裡的存款是父親留給她和母親的禮物,所以不應該納入父親的遺產中。
起訴人多次要求她們歸還上述的8萬元或更多的款項,但沒有得到回應,如今入稟高庭要求答辯人歸還款項、宣判定期戶頭的408萬元屬於父親的遺產,禁止答辯人使用存款等多項要求。
答辯人則指出,根據銀行條例,當戶頭持有人過世,銀行戶頭將由聯名持有人繼承,並指當他們同意當聯名戶頭持有人,邱文維就有意把裡頭的錢財送給她們。
答辯人也反訴起訴人和弟弟,要他們承認定銀行戶頭的錢是她們的。(部分人名譯音)
邱碧燕:錢是父留給我 買房和照顧母親的
邱碧燕稱自己是主要看護人,錢是留給她買房和照顧母親的。
邱碧燕指,她是最願意照看父母的人,父親患癌後,她也成為主要的看護人,父親也相信她會持續照顧母親。
2019年11月,父親動刀後曾告訴她,希望她可以擁有他們目前住的公寓,但父親知道她沒買房的經濟能力。
為了增加她有足夠款項買下公寓的幾率,父親才會把她列為聯名戶頭持有人。
再來,母親患病需要長期的醫護治療,想必是筆大開銷,為了保障母親的經濟情況,父親把他們兩母女兩人的名字加入銀行戶頭。
邱碧燕稱,父親作為一名醫生,應該理解銀行的條例。
邱文維遺孀的表妹:他曾說每個孩子可得一百萬
邱文維遺孀的表妹今早被盤問時透露,邱文維的兒子邱騰金很早以前就和家人失和,關係十分疏離,也許久未探望父親,反而和她關係密切,自己也是他的幹外婆。
有鑑於此,她很擔心邱騰金的經濟狀況會在退休後受影響,所以曾一再提醒邱文維,讓兒子成為遺產受益人之一。
表妹稱,邱文維曾3次告訴她會將遺產分給兒子,也說每個孩子都可得100萬元,但未說明這筆錢屬於哪部分的資產,也不清楚遺囑事宜。
審訊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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