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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17日讯)本地一家公司因为以每粒70仙的价格出售B级鸡蛋,比政府规定的43仙顶价还多出27仙,今日在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下被控,不过代表公司出庭的女董事不认罪。
承审法官拿督仄旺再迪将案件展至5月18日过堂。
控状指Kumpulan Usaha Keluarga Jaya私人有限公司于今年1月2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被发现以每粒70仙的价格出售B级鸡蛋,比政府规定的43仙顶价还多出27仙,触犯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第11条文(商品价格超过统制价),并可在同法令18(a)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重犯可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
Kumpulan Usaha Keluarga Jaya私人有限公司由一名26岁的女董事出庭面控,她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不认罪。
她的代表律师是法拉华希达,主控官是来自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的拉惹诺依克拉斯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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